作者:
ghdk (吃吐司幹嘛要去邊)
2016-06-28 12:27:51※ 引述《zzahoward (Cheshire Cat)》之銘言:
: 其實這個案例很明顯就是車主疏失,這也是為什麼近幾年歐美法規都把行人保護機制逐漸
: 納入規範當中。
: 其實以台灣的人口密集+車流量+駕駛水準看起來,這些防碰撞電子設備甚至還比歐美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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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碰撞設備強制安裝,這個絕對是應該的
保括其它像是氣囊之類安全設備都該強制安裝的
但三寶思想跟你我不同!現在就已經有夠不專心了,會不會有防碰撞之後...
"反正撞到前會自動煞停,不用怕啦",這類三寶想法出現?
安全設備只是輔具而已,重點還是開車的觀念跟態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