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車雙載遭撞 夫亡、5個月孕婦彈飛路邊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16-08-04 10:10:13
看起來兩邊都有責任
左右轉沒禮讓就不用講了
從汽車(時速50上下)的視角看機車時速大約85-100間
可是警方說超速沒辦法證明(?)
那以後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該如何處理@@
http://news.tvbs.com.tw/local/667078
桃園中壢傳出一起車禍意外,一對夫妻騎車雙載,被一台左轉轎車撞上,後方孕婦當場彈
飛倒在路邊,全身多處骨折,還好肚中的胎兒平安無事,但令人難過的是,未來這名媽媽
不但得自己面臨生產,家中還有9個月大的幼兒得獨自撫養,因為騎車的先生顱內出血,
送醫不治。
救護人員緊急替男子急救,就在幾分鐘前,他載著懷孕的妻子,發生嚴重車禍,從行車紀
錄器看到,當時男子機車雙載,從駕駛右前方疾駛而過,但就在路口巨大聲響嚇壞所有經
過的人車,機車被一台從對向左轉的轎車撞上,男子和坐在後方的妻子,當場彈飛摔在路
旁。
員警:「羅姓駕駛稍微往前移動,馬上下車,並沒有逃離的狀況。」
真的嚇壞了,64歲的羅姓駕駛從中壢環北路左轉往民權路時,撞上24歲袁姓騎士還有懷孕
5個月的20歲盧姓女子,巨大的聲響嚇得附近民眾趕緊幫忙叫救護車,雖然駕駛沒有肇逃
,但是任意移動車輛已經違規,最高會被開罰9千元。
興國派出所所長吳東海:「現場沒有測速裝備,所以沒有辦法研判雙方駕駛是否有超速的
行為。」
孕婦被撞後全身多處骨折,還好沒有影響到胎兒,但是先生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後宣告不
治,這對夫妻家裡還有一名9個月大的嬰兒,未來年輕妻子得獨自扶養2名小孩,家屬難以
承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4 10:14:00
警方不是檢方也不是法官,警方只能依交通法規規定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8-04 10:14:00
超速不影響路權判定 只有責任分配比例問題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6-08-04 10:15:00
超速這件事情在法官判定的權重很輕微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4 10:15:00
所以現在很多鄉民在說警察好像都偏袒誰,還不如說警察誰都不想偏袒,所以兩邊都懶得管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0:18:00
不是無法證明 是不想證明 不然以後有爭議全都怪到警察頭上
作者: notea (QOO)   2016-08-04 10:21:00
這種撞法孕婦居然沒事 也蠻命大的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0:22:00
警察證明超速,肇則可能關係到保險警察當然講模糊一點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0:29:00
又一個左轉跟直行快車的車禍 這次風向又要變了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0:32:00
風向沒變阿 左轉還是主因 只是你載孕妻還騎這麼凶,運氣遲早會用光。運氣不好碰到對方違規就掰啦,留下孤兒寡母。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8-04 10:34:00
叫板上一堆鍵盤車手去證明就好啦, 用眼睛就能判斷超速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0:35:00
是新聞在帶風向啊 上次偏左轉老夫婦 這次偏直行機車夫妻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0:41:00
有偏嗎? 你要不要去看原始討論風向明明就差不多
作者: yiyin330 (L*VE westwroth miller)   2016-08-04 10:42:00
孕婦骨折了阿哪有沒事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6-08-04 10:42:00
騎車真的應該慢一點 小心一點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0:42:00
我是指版上的討論 結果還挺一致的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0:43:00
我說新聞"原文"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6-08-04 10:43:00
就算你是對的 也很難不受傷害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0:44:00
最近真心覺得很多騎機車在路上隨時一副要獻頭的架式
作者: ups ((貨幣+信心=趨勢))   2016-08-04 10:48:00
R.I.P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8-04 10:48:00
就用生命捍衛路權啊 而且還有很多人其實沒正確路權概念呢昨天才一個同向單車道鑽車的...
作者: autumnwind (唉~~)   2016-08-04 10:49:00
機車鑽車縫覺得蠻討厭 不過更賭覽汽車隨意迴轉與轉彎還有更多兩車道被違停到只剩下一個車道 汽機車擠同道
作者: STNF2007 (@東皇戰影)   2016-08-04 10:50:00
這種案例層出不窮阿 轉彎不看一次就要過 或者等很久過不去 突然有一台車讓你 就油門快速過去 轉彎車真的停看一下再過 有人讓也是 機車經過路口也是要減慢 安全駕駛比更重要
作者: autumnwind (唉~~)   2016-08-04 10:51:00
我現在騎車都把自己當作汽車看 一切謹慎為上
作者: crazy (Crazy)   2016-08-04 10:55:00
速度可以算,法院或偵查機關會給學術單位計算,基層員警確實無法計算
作者: dorbeetle (有害的煙霧)   2016-08-04 10:55:00
路權怎樣都一回事 人躺了 家中遺留妻小 一點都不好阿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0:55:00
我以為可以從現場跡證判斷機車車速?
作者: STNF2007 (@東皇戰影)   2016-08-04 10:56:00
有一次在家外面 紅綠燈旁邊就有個加油站 有一台車要加油等很久轉不進去 紅燈時 等車都停住 有台車讓他時 他就很開心 一口氣轉了 結果我直行被停紅燈車輛擋視線 就被他噴飛 還好當時帶3/4安全帽 不然腦袋著地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0:56:00
版上缺個有交通警察經歷的板友能說明這種事情
作者: dorbeetle (有害的煙霧)   2016-08-04 10:56:00
我常跟家人說 機車就是肉包鐵 管你對錯否 總是傷害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0:56:00
算了 算錯怎麼辦?跟車禍鑑定報告不一樣怎麼辦?所以去年才在吵要取消初判表 結果被保險業擋下來
作者: dorbeetle (有害的煙霧)   2016-08-04 10:58:00
人家汽車勇於挑戰 至少他有鐵殼保護阿… 唉唉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0:58:00
有啊 之前有看過一位交通隊的板友發過幾篇文章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0:58:00
所以送鑑定他們會依據現場採證判斷機車車速嗎?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08-04 11:00:00
雖然汽車錯比較大, 但載著孕婦還騎那麼快...
作者: crazy (Crazy)   2016-08-04 11:02:00
計算完成學術機關會出專業報告給法院,如果算錯誰敢出報告,出報告的鑒定人會負責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04 11:05:00
有這麼嚴謹哦 我以為都用搓的
作者: mtg0921 (mtg0921)   2016-08-04 11:06:00
八成安全帽沒戴好…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07:00
鬼扯什麼,咬文嚼字的法律。路上的駕駛行為是可以用文字來解釋的嗎?
作者: mtg0921 (mtg0921)   2016-08-04 11:07:00
全罩正確戴好不容易顱內出血吧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8-04 11:08:00
取消初判表是對的,保險業反對是因為鑑定要多花錢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08:00
什麼事情都沒有,車速過快、孕婦還是機車怎樣那根本都不是肇事主因主因就是這台汽車駕駛未確認對向無來車就直接轉 死刑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09:00
機車騎士有沒有戴全罩好像看不出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09:00
我在大路口,即便前方無車,三更半夜我還是會等左轉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10:00
判斷是否車速過快也是肇事責任判定的一部分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1:00
那是法律規定,我在講道路上的駕駛基本互動常識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11:00
警方說無法判定多半是因為沒辦法取得騎士的說法基本互動常識: 防禦性駕駛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11:00
向樓上這種觀念的人不多啊 很多人都覺得自己天天擲到六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12:00
遵守交通規則 小心防範可能出現的意外(他人犯錯)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12:00
以前就很常發生家屬拿著初判表就大張旗鼓吉人,結果被鑑定報告跟法官打臉,臉腫了又跑去盧警察你當初給我這什麼鬼東西。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2:00
今天路上沒有這種駕駛行為,需要那麼多防禦?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13:00
樓上的想法太理想了 現實是路上大半駕駛都沒有這種觀念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13:00
你只能管好自己 管不好別人 這也不是只有台灣才有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3:00
沒錯,就是因為路上太多無法掌控的情況
作者: daae (南極熊貓)   2016-08-04 11:13:00
人都掛了 汽車造責100趴有用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14:00
太理想+1 去烏托邦宣傳吧 那個先進國家沒有機構在弄車禍水鑑定阿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8-04 11:14:00
有用啊,鄉民可以有所本地罵一罵,還有家屬索賠用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4:00
台灣就是法律用文字在解讀事情,姑息養奸啊黑的可以講成白的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14:00
都會出現一些違反規則的人 或是意外出錯的人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15:00
笑惹 這干文字屁事那個先進國家不是依事實來用法律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5:00
試問:今天汽車如果乖乖待轉,機車飆200,會有這件事?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16:00
不然拿去廟口擲筊來分肇責,判刑你說好不好。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16:00
這個案子不是前天才有人PO嗎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6:00
笑惹 所以你也是看對向 抓時間差 就會轉過去的那種駕駛?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17:00
繼續跳針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7:00
呵呵 希望我在路上不會遇到你..^^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17:00
機車飆兩百 騎過100個路口每台車都乖乖等你機車通過這樣想會不會太理想?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17:00
好像有人說男生躺在地上抽蓄...沒想到還是掛啦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18:00
不過就只是想導果為因吧 今天角色互換變成你是直行汽車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18:00
現實左轉情況就是你等了一台騎兩百通過的機車還有一台50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18:00
先不管肇責。媽咧 載懷孕老婆還騎那麼快......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19:00
你大概也不用過了 本來就是看對向在視線內沒車了把握空檔(問題就出在時機判斷) 趕快轉過去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20:00
其實算速度很簡單,學術單位一般也是這樣算,把影片可推
作者: goodsnk (天天PO)   2016-08-04 11:20:00
就算你慢慢轉 各種亂鑽 不讓 車速快 死角。也會讓你出事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21:00
出的距離除以秒數,抓個大概而以,訴訟上不必證明到確切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1:00
好可憐 把車禍如何發生 車禍發生後如何鑑定 如何論罪科刑混為一談,講不過又只會一直跳針+貼標籤。
作者: goodsnk (天天PO)   2016-08-04 11:21:00
很多明明你在轉了 還是油門加上去硬衝啊!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1:22:00
不過交通案件,只要你1%過失就過失了 再次強調防禦駕駛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2:00
好可憐 講機車超速防禦駕駛之前 影片中汽車的車速?防禦駕?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2:00
這案子通常法官就送鑑定 多半是中央警大在處理
作者: mio1987   2016-08-04 11:22:00
所以這台左轉車是在空擋時轉彎的嗎?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3:00
兩邊車速都過快 都沒防禦駕駛 車頭撞車身這樣立足點很明顯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4:00
然後呢這麼明顯送廟口鑑定後母後 那旁邊就有大廟義民廟跟仁海宮你選一個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4:00
光看這影片汽車撞到後還移動 用膝蓋想也知道一定是x寶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25:00
剛剛不是說都是汽車的錯 不然機車騎兩百也沒事?現在又變成各打五十大板?XD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5:00
喔 講不贏就用死亡, 廟 來討論?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5:00
到底要送那個廟你快選啦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6:00
剛剛不是說台灣都用法條嗎 如你所願不要用法條阿
作者: jo4 (jo4)   2016-08-04 11:26:00
汽車賠死了 還好至少有強制險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6:00
嗯嗯 請別人入廟 我看你也是蠻有水準的駕駛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04 11:26:00
一個煞得住一個煞不住 你跟我說兩個都過快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7:00
請去看一下影片 那台汽車真的有確認對向無來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7:00
還是龍崗那有清真寺 車站附近有教堂隨你選
作者: jo4 (jo4)   2016-08-04 11:27:00
左轉根本是87沒在看路賠死剛好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8:00
被撞的機車 前面可是還有一台機車 為什麼是直行車要讓?你能不能用法條解釋一下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04 11:28:00
今天同向的汽車機車都煞住了 就一台找死的煞不住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8:00
不要跟成衣業者一樣只有張嘴好不好
作者: jo4 (jo4)   2016-08-04 11:28:00
對阿明明還有很多機車在通過還硬要督過來 以為硬插大家就會讓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29:00
笑死我 管它啥車送鑑定用法律阿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04 11:29:00
那你說嘛 一下要人家進廟 一下又說法律到底想表達什麼 ?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30:00
在討論機車的防禦駕駛 也可以一直跳針左轉車罪該萬死zzzz兩件事情明明就不衝突 到底是跳針啥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0:00
是你自己不要送鑑定用法律的唷 啾咪 送廟最合你胃口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04 11:30:00
為什麼要讓路權 因為要避險 不爽可以找警察開單 不然開坦克撞他啊 可惜他騎的是機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32:00
重點在 自己在路上時除了守規則 還要注意別人不守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2:00
alskdj: 大家都最好最基本的,有需要去釐清那些責任?
作者: ta88893164 (黑白貓)   2016-08-04 11:33:00
先買房再買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3:00
alskdj: 台灣就是法律用文字在解讀事情,姑息養奸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33:00
所有人都守規則是理想狀態 即使教育再嚴格都達不到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33:00
這起車禍只要有一方做好防禦駕駛就不會發生 兩邊都沒做好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4:00
用法?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1:34:00
贏了路權輸了生命有比較划算?
作者: f18g16h14 (A4)   2016-08-04 11:34:00
管他誰錯,死的都是騎機車的,所以騎車的還是要有防衛駕駛的觀念啊
作者: liu1981sssss (wei)   2016-08-04 11:36:00
綠燈左轉沒違規嗎?而且轉彎也沒看,還是那是鄉下小路,車少。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6:00
人生沒有天天過年 車改那麼大騎那麼兇 載孕妻遇到對方不守秩序 贏了法律面又有甚麼用?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36:00
我是沒注意到他車改的狀況 這也跟車禍沒有直接關係這種綠燈左轉沒違規 違規在他左轉沒注意確認直行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8:00
沒有人否認左轉車為主因阿~只是你拿肉包鐵去拼划算嗎?
作者: gn01246204   2016-08-04 11:38:00
如果是超速直行汽車跟不長眼直接左轉的機車呢?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1:38:00
人死了檢討左轉車跟路權都沒屁用好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39:00
騎車習慣看影片略知一二啦~遠遠就像神風特攻隊一樣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1:39:00
不如把防禦駕駛觀念搞好,過路口放慢點速度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40:00
超速直行頂多肇責比例增加一點~送鑑定左轉車肯定主因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40:00
如果汽機車位置調換 機車只會被證明違規更多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1:41:00
事實就是馬路上ㄧ定會有違規的人,不如保護好自己實在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04 11:41:00
損失大的比較會被拿出來討論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41:00
因為機車騎乘在禁行機車道 未依兩段式左轉但是汽車超速也仍然會有一定肇事責任(非主因)車禍發生前 當然是以防禦駕駛觀念來看待
作者: gn01246204   2016-08-04 11:42:00
撞上就算有路權,賠到脫褲也是汽車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42:00
車禍發生後 當然是以法律條文來判斷雙方的肇事責任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1:43:00
載孕妻還這樣飆實在不是好的行車觀念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43:00
因為人命永遠比財產損害(車損)貴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44:00
不依法律不知道要依甚麼 丟骰子?擲茭? 呵呵呵...
作者: KasmirLo (科科科~)   2016-08-04 11:47:00
載孕婦還騎這麼快 以前不是有人貼過一個說就算你沒錯 慢一點總是好些的廣告 直行車撞上轉彎車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49:00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51:00
Other people make mistakes, SLOW DOWN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6-08-04 11:52:00
要求別人不違規之前先要求自己不要違規,簡單的道理
作者: elvis31 (懶得想暱稱啦)   2016-08-04 11:54:00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54:00
是要求自已不違規 然後去小心其他人違規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6-08-04 11:54:00
本來就沒辦法證明了,鄉民最愛扯這個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6-08-04 11:54:00
不要說什麼照速限開變龜車的話...有本事開快就要有
作者: gn01246204   2016-08-04 11:54:00
結論:防衛駕駛可減少晚7天回家及賠到脫褲的機率,共勉之。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6-08-04 11:55:00
本事不撞到東西...在路上不可能大家都順你的意
作者: elvis31 (懶得想暱稱啦)   2016-08-04 11:55:00
高畫質加中文字幕版本 Slow down !!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56:00
最後結論 RIP 其他用路人共勉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04 11:56:00
認真說在台灣騎車不只要應付其他車輛,還有超爛的路面阿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6-08-04 11:56:00
吵夠了沒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1:57:00
中壢的整個外環道路爛到爆 靠近央大那又風超大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6-08-04 11:57:00
這是車版不是車禍事後鍵盤討論版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1:58:00
當作行車安全案例討論也沒差吧
作者: gn01246204   2016-08-04 11:59:00
理性討論,提升駕駛觀念,減少財損,很ok呀。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6-08-04 12:00:00
機車騎到100真的不要命
作者: hito80686 (frank0516)   2016-08-04 12:03:00
只能說賠再多人也回不來 防衛駕駛汽機車都要有
作者: za2205 (給我一杯藍山)   2016-08-04 12:04:00
風向不對 管他騎車開車 時速100版上都叫龜車路隊長好嗎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08-04 12:09:00
太慘了.........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8-04 12:14:00
只能說左轉車這一塊在台灣表現比匪區差多了....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8-04 12:14:00
一定超速啊~覺得沒超速的欸吼幹來對賭麻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8-04 12:15:00
再飆啊...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8-04 12:15:00
匪區大路口直接用多時向號誌+錄影取締,沒汽車敢偷跑過路口都不用擔心對向有智障不看路或看到有車還硬轉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6-08-04 12:17:00
對岸比較要擔心的是走斑馬線時一堆紅燈右轉左轉的倒是不用太擔心 他們的路口都太大了XD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2:25:00
為什麼我在上海看到的跟你說的匪區不一樣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08-04 12:37:00
因為你是走路搭地鐵搭公車打滴 不是開車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2:39:00
說轉彎車速過快的可能沒開過車吧 而且連影片都看不懂轉彎車撞擊機車時已經停止前進,而且位移距離很短相比機車的位移速度 10km/h:100km/h ?另外一般管區員警並不是鑑定單位,所以不能直接判斷超速然後路口也沒有監視器,唯一能做的就是取得同一時間路段的行車紀錄器 去做速度勘驗,然後實地測量距離去計算車速但這部分僅對肇事者較有利,可以爭取減輕刑責
作者: SQUAD12345 (QQ)   2016-08-04 13:07:00
笑了,停止又怎樣,那我以後停車停路中間好了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32:00
說路權怎樣是一回事的重點是安全的 把這句話留給自己就好 當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 當然是要檢討錯誤的一方啊這就好像發生強暴案的時候在那邊檢討被害者晚上不乖乖待在家裡 穿那麼暴露一樣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3:35:00
樓上舉例的實在有點不三不四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08-04 13:38:00
好啦就算全部都是左轉車的錯那位騎車的男士已經拜拜了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39:00
哪裡不三不四 就是永遠這種心態路權觀念才一直落後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8-04 13:40:00
檢討有錯誤的是正常的 但是你舉例是在說穿著暴露有錯所以說舉例不三不四 跟你上一句說檢討錯誤有衝突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43:00
我想你理解有問題吧 我的意思是發生事情的時候不應該
作者: smallpig02 (小豬二號)   2016-08-04 13:44:00
20歲的屁x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44:00
去檢討為什麼別人沒有做到"因為既有的錯誤而造成的畸型適應方法"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3:47:00
樓上的意思是所謂的防禦駕駛只是一種畸形適應方法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04 13:49:00
車速不要過快是一種非常有用的自保方式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54:00
如果你說的是在台灣衍生的防禦性駕駛 例如直行經過路口要小心減速 那麼是的 我的意思不是說防禦性駕駛不好但是未禮讓直行車的肇事主因 才是發生公共事件應該聚焦的問題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3:56:00
是啊 問題是在路上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路權觀念 經過路口帶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3:56:00
typ大,我大概懂你的意思,但你舉的例子真的不好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3:57:00
所以我說留給自己阿 公共事件不應該去檢討騎士為什麼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3:57:00
時處理車禍 重則賠錢賠到脫褲子或是生命財產損失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02:00
一直強調要禮讓直行車的 要不要說一下 何時才能左轉實際就是左轉前 路口沒車 左轉去後發現有車衝過來但機車車速過快 雙方都閃避不了 所以撞擊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4:06:00
樓上,那你左轉前應該可以看到對向有車直奔而來有自信跟他比快看誰先過路口的話 就拼阿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07:00
你又知道他是"左轉的時候才能發現的" 臆測性的言論就別拿出來講了啦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08:00
汽車有駕駛死角 樓上有開過車嘛? 更何況對向被待轉車擋住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4:08:00
這件事我覺得就是兩個層面1.為什麼會發生車禍2.發生車禍了,怎麼傷亡那麼嚴重。事故主因是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發生車禍主因),而騎士為什麼會傷這麼嚴重,騎士最後位置跟撞擊點距離那麼遠,不是汽車撞太用力,就是機車騎太快,至於是機車還是汽車的問題,大家就看影片,不然又要說我檢討被害人了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08:00
那我也可以說 "左轉前就能發現有直行車很快的過來"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4:09:00
你自己都設前提路口沒車了 跳針三小朋友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09:00
是喔 你在他車上? 你又能知道他是不是死角了?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6-08-04 14:10:00
好笑 嗆人沒開過車了咧交通規則就是這樣訂啦 轉彎車路權比較小 你轉彎不探頭看出事情的話 不要上網靠北靠木這樣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12:00
左轉車很緩慢的移動 這就是實際情況 機車有做閃避沒閃成功左轉車有錯 但機車沒超速 就不會死 這就是現實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4:13:00
看影片10~11秒 直行機車不只一台 汽車本就該讓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14:00
所以你繼續跳針阿 我剛剛就說了會不會死防禦性駕駛留給自己用 公共事件要先檢討主因 懂嗎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15:00
汽車7 機車3 檢討完了 然後呢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4:15:00
https://youtu.be/i_l_BbounGU?t=10s 從第十秒開始看左轉車車頭探出來的速度我是不覺得"緩慢"啦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16:00
每次遇到這種事情看下面的留言就歸覽趴火 要講現實就是一群不尊重路權的人在那邊說 唉呦 機車還是騎慢一點然後路權觀念繼續落後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4:17:00
typ大,主因是左轉車,這已經大家都知道了,現在應該討論到如何降低傷亡了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4:18:00
這種硬推頭開法中壢超常見 公車還會在人行道硬推逼行人讓車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4:18:00
我終於發現為什麼吵架了,討論的主題不一樣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4:20:00
typ大也腦補了吧 自己開車有路權觀念有什麼用 不是不尊重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6-08-04 14:20:00
誠如ak大所言另一台機車就對照組~出事傷亡也沒那麼大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20:00
一樣阿 如果所有左轉車能有注意直行車的觀念 結果是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22:00
好喔 那以後轉彎車繼續不讓直行車 大家就騎慢一點開慢一點 保護自己車上的人
作者: mio1987   2016-08-04 14:24:00
這件事就是左轉車的問題,可能他以前都碰到有防禦性駕駛的騎士,而這次運氣沒那麼好就出事了,本不治好一直吵治標,實在有點本末倒置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4:24:00
你要這樣解讀我沒意見 直行的車也有左轉的時候 有路權觀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24:00
老話一句 畸形的防禦性駕駛的觀念留給自己用就好 公共
作者: typenephew (一坐下就該我說話)   2016-08-04 14:25:00
事件就"主因"去討論比較合理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25:00
主因有什麼好討論 就左轉車7 機車3 然後機車也因為超速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4:25:00
事故主因就是左轉車這一點應該大多數人都同意吧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26:00
所以無法反應而撞擊 人飛出去死了 還要討論啥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4:26:00
typ大,我在說一次,現在在討論怎麼預防三寶,討論的項目不一樣
作者: kevinee ( )   2016-08-04 14:26:00
但是造成死亡這一點就跟機車有無防禦觀念有關了吧?推樓上aki大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8-04 14:27:00
理性的都嘛知道左轉車是肇事主因 但你能控制別人行為嘛機車載20歲有5個月身孕的老婆 在路段限速50的騎80-100防衛駕駛不是只有汽車要做 機車也要做 我們在講的是避免危險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8-04 14:30:00
按照比例原則,應該要先罵汽車駕駛8句,才能說機車騎士不對2句這樣應該就不會吵了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14:33:00
樓上,如果肇責是7比3怎麼辦XDDD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8-04 14:40:00
超速又不是主因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08-04 15:20:00
對啊 但是機車騎士肉包鐵 違規出事怎麼說都是自己吃虧
作者: smallcooo (難以抉擇)   2016-08-04 15:30:00
不管看幾次都覺得汽車駕駛開法惡劣,想轉就轉
作者: F5   2016-08-04 15:30:00
豪小啦 速可達 雙載 飆80? 我看是錶速80 實際65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8-04 15:42:00
@akizut 為了討論的和諧,開四輪的讓一下會怎麼樣啦小氣鬼(指)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6:08:00
沒什麼好吵的吧,誰都馬知道左轉車責任佔大部份聚焦在防衛駕駛就是要認事故的傷亡率降低罷了今天如果不是左轉車而是哪隻阿貓阿狗跑出來呢?這時後騎士的速度絕對影響安全性阿速度增加而讓危險性提高是不爭的事實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6-08-04 16:27:00
舒服
作者: kikoro482 (不知)   2016-08-04 16:28:00
何況是載有孕的太太?空有路權而身亡不值得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6-08-04 20:28:00
載孕婦還騎那麼快 真的是腦包一個
作者: LastHuman (散假郎)   2016-08-04 20:36:00
超速本來就沒有辦法只用“肉眼與行車記錄器”來當證據。
作者: liziling (微糖微冰)   2016-08-04 20:53:00
鍵盤法官層出不窮 你又知道會7 3 我怎覺得是 10 0警察無法證明機車超速 那就明顯左轉車就是100%肇事主因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6-08-04 20:56:00
只要兩台車都在動,10比0太難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04 21:03:00
在台灣的道路上跑要完全無肇責很困難的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08-04 21:36:00
肚子五個月 家裡還有9個月 你還騎這麼快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6-08-05 07:09:00
反正誰比較硬就可以亂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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