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醉」離譜!午餐在釣蝦場喝酒 連撞13車

作者: siriusc (ggggg)   2016-08-16 12:54:58
http://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412015
日本酒駕本來就是連坐制
還有人以為是反串
日本酒駕的處罰還不只限酒駕者本人,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甚至是「車
輛同乘者」也都要一並處罰!
立法觀點在於「誰叫你竟然讓酒駕這滔天大罪發生!?」
另外日本酒駕在「認定」上是指「因酒精影響而無法正常駕駛」,而判定是由取締的警察
來認定... 發現執法盲點了嗎?因為日本人痛恨酒駕,因此就算日本的酒駕處罰分成較輕
的「帶酒氣駕駛」跟較重的「酒醉駕駛」,但如果被日本警察抓到酒駕?基本上都是直接
判「酒醉駕駛」沒在跟你廢話,查日本酒駕討論就可以發現,根本沒有什麼人被判「帶酒
氣駕駛」,幾乎都是直接判你最重的「酒醉駕駛」,也沒聽過有人含扣成功過的。
  然後上面提到的「車輛提供者同罪」,還有「酒類提供者、同乘者半罪」聽起來很唬
爛?但真的沒騙你,網路上隨便一查都有一堆案例是搭乘酒駕者的乘客被罰而呼天嗆地的
取暖文,而酒駕只要一被抓到,日本警察也會馬上尋線追查酒類提供者的罪責,舉例來說
如果居酒屋店內沒有「宣導禁止酒駕」資訊的話,老闆就會被罰!完全沒開玩笑,完全不
唬爛。
台灣實行的話 薑母鴨店大概倒光了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6-08-16 12:56:00
丈夫酒駕 太太表示無辜
作者: er230059 (CQH)   2016-08-16 13:04:00
其實也不會倒 有宣導不要酒駕就行了阿台灣一堆店牆上都嘛有貼禁止酒駕的海報
作者: tails1043   2016-08-16 13:07:00
推連坐 希望這篇活久一點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16 13:13:00
台灣店家也有宣導好嗎原文1F推文那種要釣蝦場也連坐就太扯了車輛提供者 同車乘客這種都合情合理
作者: YJM1106 (YM)   2016-08-16 13:17:00
如果同車乘客是被撿屍的夜店妹(無自主能力)呢?有沒有例外?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8-16 13:22:00
其實不難啊 餐廳就只要適當地方張貼警語 看是酒單上或冰箱上 告知酒駕相關問題 在此消費酒類者即表同意責任自負就好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6-08-16 13:29:00
zz 你好棒棒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6-08-16 13:40:00
日本歸日本,台灣歸台灣。別有事就抓個國家來比
作者: ejcj0m (阿弄)   2016-08-16 13:45:00
店家是有點超過 不過其他完全不覺得有問題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6-08-16 13:50:00
台灣明明也一堆店家宣導不酒駕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6-08-16 13:52:00
台灣店家更多宣傳的是多喝一點,玩得盡興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6-08-16 13:54:00
台灣店家可以推多喝一點,但也要幫叫計程車。
作者: aa474747 (檸檬)   2016-08-16 14:14:00
你是日本人喔!管來這邊
作者: capitalofz   2016-08-16 14:29:00
日本店內只要有宣導禁止酒駕就不會被罰到好嗎?
作者: drexlerking (對自己好一點)   2016-08-16 14:38:00
等下就刪文了大家在認真啥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6-08-16 14:54:00
表達這些好棒棒的東西最後還不是要刪?有意義嗎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16 15:18:00
這一篇文章值 12 Ptt幣 清潔費扣掉應該還有剩啦~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8-16 15:26:00
戳到一堆酒駕慣犯的痛腳了
作者: bennybennyb (隊長痘)   2016-08-16 15:28:00
樓上邏輯不錯哦
作者: L19MHI (得罪了方丈)   2016-08-16 15:39:00
紅色的大概都是被罰過了,難怪唱反調對了!還有接送朋友這事,在日本不流行,他們民族性很自主,怎麼來的怎麼回去,他們觀念裡載人出事是要賠償的,不像台灣喜歡接送朋友,特別是知道你酒駕更不可能上車,那是很羞恥的事
作者: only10   2016-08-16 16:08:00
現在人很正常有錢喝酒沒錢搭小黃.牲畜均是如此...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16 16:17:00
一堆推文不看前後內文的人 見縫插針自以為小聰明沒人反對連坐法 但那一種無限上綱的確實太誇張啊店家知道你喝酒 告訴你酒後不要開車 很危險但店家有什麼強制力可以要求他不準開車?重點在喝酒人本身上吧!那不然以後規定每一家有賣酒的店都要配備酒測器進去消費鑰匙交出來放在鎖櫃 先吹酒測pass才能取出鑰匙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6-08-16 16:22:00
這作法蠻OK的啊,噓的是自己怕被連座?
作者: tabrisPTT   2016-08-16 16:25:00
很多店家都會宣導阿。酒駕真的是...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6-08-16 16:28:00
日本那樣不算無限上綱吧...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8-16 16:31:00
嗯啊 所以我說一堆人好像沒看新聞內文跟原始那一篇我印象台灣酒駕,同車的現在好像也有連帶責任置於違法肇事 車主本身有連帶責任這一直都存在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16 18:28:00
對啊自己怕連坐啦怎樣?其實自己也沒怕,但是看到文章就想開嗆而已我也沒贊成或反對,就是想唱反調沒人規定我不能故意唱反調,我就告訴你我故意唱反調日本警察有種抓我啊,我就偏要嗆日本警察+法律 爛反正我在台灣我就偏要和日本警察開玩笑日本警察很屌嗎?和台灣PK啊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6-08-16 18:41:00
可惜是自刪哥的文只好噓了
作者: sumwind (我來看熱鬧的)   2016-08-16 19:33:00
推事實,噓文一堆崩潰蠻好笑的高速公路能說別國怎樣,酒駕就不能說,這版真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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