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SB520 (Yankees and Sox)》之銘言:
: 檢舉真的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 前幾個月 我跟朋友去南部玩 大家都知道假日要往墾丁的道路上常常很塞
: 因為你這邊走路肩 到前面插回來車道 倒楣的還是那些乖乖排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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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他還是走了... (有點氣餒)
: 但這天我真的被塞到有點悶 我就故意把車切到外車道
: 想要利用車身讓走路肩的無法過 但也不能切太外面 因為會換成自己走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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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邊留著一個車身讓摩托車可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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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個時間點開始 我後面路段所有走路肩違規的車子都錄下來 按了儲存鍵
: 中間還有車子逼著摩托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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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大型遊覽車 居然逼著腳踏車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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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我朋友到了目的地 然後我發現我們也才晚15分鐘就到了
先說我對墾丁不熟, 也不知道那有沒有國道
但照你的敘述會出現摩托車和腳踏車的應該不太可能是國道吧 ?
不是國道到底哪來的路肩 ? 所以完全不懂你在檢舉啥 ?
如果是省道或一般道路, 你用自己車身去占用機車道,
這樣和那些被你檢舉走機車道的車子有什麼不同 ?
只是你可能只占 20% 機車道好擋後車, 別人占 100%
那你有沒有先檢舉自己不當占用機車道呢 ?
曾經某一年清明節從台北南下新竹塞在北二高上四小時
一時尿急只好走路肩從最近的交流道下去解急
回家就收到一張罰單, 當時還納悶明明沒看到警察怎麼可能被照
原來就是有你這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