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李姓男子8月19日開車行經省道台17線布袋段時,看到1
台小貨車竟載著疑似超過3、4公尺高的貨物趴趴走,行駛時整路搖搖晃晃;嘉義區監理所
表示,小型車載運貨物高度不得超過2.85公尺,若有違規,依法可裁罰3千元以上9千元以
下罰鍰。
李姓男子日前在嘉義縣布袋鎮目擊1輛小貨車用帆布綁著貨物,貨車高度是一般轎車的3、
4倍,在路面上顯得相當突兀。
由於台17線道路寬,車輛行駛速度快,李某請一旁乘客錄影,載著超高貨物的小貨車在道
路上行駛的畫面,影片今天曝光,顯得相當危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3266
有照片影片,這個小貨車違規嗎?
如何用目測得知車輛高度?另外看一下,影片的車子車牌是白底黑字,應該是小型車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