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今日有篇菜單文之回文引發數位使用者有違反板規,站規,以及個資法的可能
在此提醒使用者
1. 個資法第20條 有關個人資料之利用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I0050021&FLNO=20
蒐集當事人公開之個人資訊雖不違法 (個資法19)
然而有機會觸犯個資法第20條有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的條文
請各位板友注意
2. 站規禁止未經同意公開私信
本站站規明確規定禁止在未經同意下公開與他人之私信
雖然板規未明訂罰則,
如有觸犯站規者,會依板規最後一條由版主判斷處置。
3. 轉載文章需經文章作者同意
本站站規明確規定轉載需經過原作者同意。未經同意者經原作者檢舉亦會遭受處分。
請各位使用者將對使用他人公開之個人資料要謹慎處理,
另外在站上與板上請詳閱並遵守站規與板規。
原文已刪,但基於可能引發之法律問題,本文已收錄至精華區的板主工作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