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代po 以下是事主看完推文的想法
先謝謝廣大鄉民的各派想法
只是莫名被打了一巴掌, 每個人的反應不同, 小弟實在無法摸著臉當作沒事;
給現在或以後要買車的人, 沒遇過壞人不知道, 讓你當作借鏡, 你可以有所選擇
<個人小想法>
我朋友他也沒有要討拍的意思,鄉民手下留情啊
只是遇到這種事,感覺消費者永遠只能成為弱勢的一方
或許是社會經驗太少,當初他也只是想要快樂買車
談了好久的訂單,誰知道訂單簽下去 不爽賣就不賣
消費者的權力好薄弱
可能有太多眉角我們不清楚,真真實實的上了一課
也感謝大家分享看法 再次感恩!
ps 文中敘述皆屬實,可能是小的八卦文看太多 建議朋友這樣寫
請原諒我的爛建議 原文內容就不作修正了 保留原始版本
代po
小弟昨晚夢到開心去VOLVO買車 結果買到鬱悶得內傷, 特地上來PO個文, 好心建議要買
VOLVO的人慎選經銷商
夢境有點長
2月 去VOLVO看車 (風很大)
6月 去VOLVO簽合約 付訂金 下訂XC90 M+ 一台 10月/11月 到港 (老樣子 風一樣很大)
7月15 業代打來說 沒M+ 可以考慮升級I版
(有預算升級當初就升級了, 請照合約走, 業代說他在問問看總代理)
8月XX 業代打來說 總公司說沒配額 要等 (再等)
8月XX 業代打來說 11月可能可以下訂 17年3/4月可能會有車
(可能=拖延 請給確切日期, 業代說沒辦法, 不然退訂金+2個月利息)
8月XX 打去總代理 總公司聯絡業務經理來關心, 業經表示:有M版,今年不能改, 明年的配
額要等看看, 但是加到M+的配件價差可以考慮 I版
(請照合約走, M版加到M+版的差額應該不是消費者來承擔)
8月XX 打給消基會, 消基會表示 由於合約上沒有註明賣方無法履行合約之情況下的賠償
所以最多只能以民法249條處理.
(提醒: 買車不要太開心, 多在合約上備註一條, 你我都有保障)
9月XX 打給總代理, 跟客服表示:經銷商業經回覆, 總代理不出車, 他也沒辦法, 請總公
司找能處理的人來. 午後, 業經又來電, 深談過後, 決定中秋經銷商一見
9月16 經銷商一談, 業經很客氣表示:三天內告知甚麼時候可以訂跟預計到港日,只會提前
不會延後, 他也會盡他最大的努力看M升級到M+的配件他可以吸收多少, 他說到一定做到
(業經就是業經, 開心的離開經銷商, 風還是很大)
9月19 業經來電, 好消息一則:10月可訂車 約2月到港, 11月訂車3月到港; 壞消息一則:M
升級到M+比原定價318萬多12萬, 這方面他無法吸收, 只能比照原合約上的折扣做優惠,
可考慮少選點配件, 選真正有需要的配件, 這樣可能還比318便宜點
(合約上M+該有的都要有, 請照合約走. 業經不客氣的表示 : 這樣就談不下去了,
不然就退訂, 要告就去告, 當初業代也兩個星期後就跟你說沒車了, 要賠償去找業代,
業代講的不能代表VOLVO. 業經就是業經, 軟硬都行)
然後, 應該是等到17年的正式發表後看到底價差差多少再做進一步的動作了
(法律途徑/媒體/退訂換間買)
夢醒來, 還是要工作 (to be continued)
車板鄉民有什麼中肯的建議嗎? 誠心發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