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汽車civic9 每年的10月18日 保險到期(保新光產險)
一向都請買車時的業代幫忙辦理續保事宜
曾經出險的紀錄:
在103年的1月曾經有事故 並且報出險 且有理賠他人
其後均無辦理出險紀錄
從102年~105年的保費
102年~103年(新車,乙式) :27xxx
103年~104年(乙式) :23xxx
104年~105年(丙式) :11xxx
現在105年,今年的續保打算也保丙式,剛剛業代報價15705
業代說我去年一整年雖然都沒有出險,但保費的計算會溯及前兩年
有算到103年那次出險,所以保費會比去年增加4000多
請問各位版友保費是不是如業代說得這樣算呢?
小弟先在這邊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