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2/2047763
下雨雖令人厭煩,但宜蘭有起路口死亡車禍,卻因監視器拍到雨天路面的積水倒影,顯示
是被告因闖紅燈肇禍,成了關鍵證據,而讓宜蘭地方法院將被告定了罪、判了刑。
法院指出,去年2月3日晚上,汽車行黃姓修車工開車經過羅東鎮維揚路與一處巷口交岔路
口時,與游姓婦人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黃的車再撞擊人行道上的吳姓路人及一輛轎車,
吳姓路人傷重不治。
檢警調查發現,黃姓修車工當晚修好客戶的車,開出去試車,雖然是晚上且下著雨,但路
況正常,黃涉嫌闖紅燈肇事。
法院審理時,黃姓修車工辯稱沒有闖紅燈,經查路口雖然沒有監視器,但從附近一家藥局
門口的監視器畫面卻發現,因為下雨,路口與藥局轉角側的地面上有一灘水,從這灘水可
以清楚看到倒影,倒影顯示當時維揚路應為紅燈,且紅燈已持續5秒以上,可推測黃開車經
過路口時號誌為紅燈。
黃姓反駁,不能因下雨天,光靠折射就判定什麼,不過,法院認為,從該監視器攝影機的
角度、光線折射位置、路口號誌的變換情況都有確實的證據,足以推論黃開車經過路口時
,應為紅燈無誤。
法院認為,若無黃姓修車工闖紅燈,游姓婦人開車應可平安通過路口而不致發生事故,游
婦既依號誌通過路口,則無任何過失責任可言,應由闖越紅燈的黃負責任。
因此,全案審結後,宜蘭地方法院以黃姓修車工因業務上的過失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