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標題不要先噓我啊!!! 我覺得我是冤枉的
圖1.我當時是從台北羅斯福路往公館方向右轉辛亥路
http://i.imgur.com/dXocXUQ.jpg
圖2.如圖最右邊這台的位置右轉
http://i.imgur.com/Ulo5xZv.jpg
圖3.轉彎後我是直接開在最內側準備迴轉 最左側地上標示也是只有左轉箭頭
http://i.imgur.com/JDrMs60.jpg
圖4.期間都在最內側
http://i.imgur.com/5MHq0Pg.jpg
圖5.這張最明顯 迴轉道跟直行道中間有槽化線分隔
http://i.imgur.com/V39l9Yr.jpg
我被檢舉的照片是在圖5計程車後方位置沒有打方向燈
請問已經在這種情況下沒打方向燈真的是我錯嗎? 囧
我平常習慣性絕對會打方向燈 這一次因為覺得在最內側了
前方也只有迴轉的唯一一條路 所以疏忽了沒在轉彎時打方向燈
版友們別噓我啊啊啊啊
一時找不到被檢舉的罰單 找到後馬上貼上來
*更新*
被檢舉的照片如下
http://i.imgur.com/VciyqQ0.jpg
http://i.imgur.com/lElxsE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