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會有人這樣開車QQ(後續)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10-27 21:15:33
※ 引述《op840906 (我愛XXXX)》之銘言:
: ※ 引述《op840906 (我愛XXXX)》之銘言:
: : 車板的大家好
: : 今日出了車禍
: : 當時時速約40
: : 對方的車直接切出來
: : https://youtu.be/u0u56VjhQbo
: : 詢問一下大家這樣責任該怎麼分
: : 還有由於是第一次這樣車禍
: : 想問一下 我該如何處理呢
: 車版的大家大家好
: 上次的車禍初判表已經出來了
: 對方全責
: 上次推文裡的某些人的酸言酸語
: 也讓我見識到某些開車人的嘴臉
: 不過 我現在該做什麼事呢
: 求償不知道可不可要求誤工費根精神賠償呢
: http://i.imgur.com/5Pp3ULM.jpg
先釐清一點,「初判表」其實在法院上沒有「證據力」
不過,目前保險公司為了省錢省時省力,所以會用初判表的結果來決定該怎麼賠。
但是,如果你求償的金額超過保險公司評估的損失,就可能要走法院
這時候,你要提出的不是這份免錢的初判表,而是要花3000的肇事責任鑑定。
至於初判表對方全責,是否肇事責任鑑定結果出來,你也是沒有責任,這個就不一定了
當然,同樣的事情,保險公司也可能去做,尤其是他們要負全責下,
有時只要責任由全負變為你也要負部分責任,
這3K元就划算了(因為賠償可以少賠超過3K)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64&ctNode=84659&mp=117051
最後是,申請鑑定要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所以自己衡量求償部分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6-10-27 21:20:00
謝謝 不過我是不是還有個過失傷害可以控訴對方
作者: cargolux (===)   2016-10-27 21:45:00
不敲筆大的對不起自己哈~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10-27 22:47:00
可以~你有受傷就告吧!開車的三寶駕駛........沒救了,我敢說他應該沒看後照鏡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6-10-27 22:53:00
過失傷害提告記得在有效時限內提出唷
作者: op840906 (我愛XXXX)   2016-10-27 22:55:00
我知道喔~ 六個月內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10-28 00:07:00
初判表、現場圖只要明確,法官還是會採,沒有一定要鑑定,會鑑定,都是一方有意見,既然原原無責,當然是提初判表就好,法官問對方有沒有意見,對方有意見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6-10-28 00:09:00
小心鑑定結果說你也有過失,對方反過來跟你要求修車費用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10-28 00:09:00
當然是對方申請鑑定,對方出錢阿。不是初判表沒用而是有意見的一方申請鑑定。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6-10-28 00:10:00
你跟他請求的賠償扣抵完他的修車費用後,搞不好還要倒貼3寶真的是路上移動的毀滅武器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6-10-28 00:24:00
過失傷害判大概1~2個月 可以和解 以1天1千元去算3000鑑定由有爭議的一方去申請不過鑑定結果也是以初判表為根據,所以初判表很重要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6-10-28 01:18:00
這案子,原po百分之百會贏啦。對方太扯,還有刑事責任。判刑下來對方會留案底,影響一輩子…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10-28 08:24:00
不會有案底啦 算2個月 6萬就解決了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6-10-28 08:59:00
樓上沒搞清楚"案底"和"拘役"的差別! 刑事有罪就有案底
作者: YJM1106 (YM)   2016-10-28 09:35:00
除非要有良民證(通俗說法)的工作,不然對造根本沒差
作者: zhouwei (思辨)   2016-10-28 11:30:00
這種直接切出來的一定沒看後照鏡 她可能也不知道後照鏡是幹嘛的吧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6-10-28 13:05:00
請問有哪法條寫沒有證據力?初判表也是法定公務員所開立的除非對方有合理質疑法官採納意見 才要另開
作者: 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2016-10-28 23:03:00
證據力跟證據能力不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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