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叭一聲遭4煞砸車 BMW怒撞豐田ALTIS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2 12:08:12
原文刪光光
想問一個法律問題
N年前曾經有朋友也是被砸車,因為喇叭聲逼了路上擋路的聊天ing 8+9
但是朋友比較軟,被騎摩托車的罵三字經又不敢吭聲,
低頭舉手道歉想賣慢慢換道開走,竟被攔下來不准走以後也是4-5個屁孩開始砸車
大學生剛考上駕照沒多久的他整個被嚇到(真好...我大學只有摩托車和鐵馬)
擋風玻璃一被砸破他就嚇得加速衝走了
但是他撞倒了2個屁孩,而其中一個倒下時被後輪碾碎了腳踝+關節(粉碎性骨折)
他開的是家裡老爸換車後送給他俗稱大水牛的賓士,10年左右了,CC數大,車又重。
當時車上沒有行車紀錄器(我大二的時候已經是1X年前了)。
最後在下一個紅綠燈他被其他8+9攔住,一直等到警察來才開門處理。
最後的結果是,他們家賠了很多錢(一百多萬),8+9們幾張罰單(幾千塊)
中間原本還有甚麼8+9們自稱同學先撞到人逃走,他們才衝去攔車氣不過才砸車
好在有店家和路人佐證是一開始就被砸了幾秒,直到擋風玻璃被砸破以後他才跑走。
但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被輾碎腳踝關節處的人就是造成你生命危險的人。
然後竟然還被警察講說你可以待在車裡等我們來處理就好~
為什麼要把人撞倒後跑走之類。
朋友老爸也是挺霸氣,最後罵朋友為什麼不直接撞死他就好
"多賠十倍你家不是賠不起,就當作位人民除害拎北也爽,e04!"
好DER,故事結束。
如果是像現在東海一樣的事件,前半部4屁孩砸車,其中一人還用手打擋風玻璃。
霸氣老爸倒車以後屁孩依舊砸(我有聽到大7很大的加速聲在警告了)。
然後大7衝出去(為了車裡家人安危),為了脫離屁孩繼續砸車。
而衝出去途中撞死了或是撞殘了屁孩們(可惜沒有)。
在這麼多目擊者錄影+現在普及的行車紀錄器錄影錄音的情況下。
大7車主的責任和賠款依然是...受傷或死亡的那個最大說了算嗎?
作者: evi1 (千金難買早知道)   2016-11-02 12:16:00
看來不管甚麼情況,撞死了至少還有為民除害的效用
作者: terry66 (999)   2016-11-02 12:19:00
這種爛法律保障壞人啊
作者: xixixxiixxii (住...)   2016-11-02 12:20:00
沒錢沒勢只能認命被砸被打,法律保護的是壞人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2 12:21:00
他有說過如果一切還原當場過程,賠錢應該會少很多。可是就沒有錄影證據
作者: aimlin ( )   2016-11-02 12:22:00
不符比例原則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2 12:23:00
所以最好的方法真的是乖乖待車內被砸等警察來處理了?然後人如果不幸被拖出來就是跟他們要修車+醫藥費?還得看他們大爺心情爽不爽給不給?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6-11-02 12:25:00
撞死要坐牢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6-11-02 12:28:00
歡迎來到鬼島
作者: ryu057 (Joe)   2016-11-02 12:30:00
看過台灣新聞就知道仙島妙法是什麼層級了
作者: Yatta (三發效力射)   2016-11-02 12:34:00
比例原則啊,比例原則...
作者: Jesusman (成)   2016-11-02 12:41:00
仙島不ey
作者: scorpior (scorpior)   2016-11-02 12:47:00
台灣法律幹嘛的?保護壞人的啊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6-11-02 12:50:00
鬼島法律只保護壞人跟死人
作者: kingkingkid (LINSANITY)   2016-11-02 12:54:00
爸氣外露 推
作者: xyz30317 (喵天使)   2016-11-02 12:56:00
是保護壞人跟有錢人看看遠雄
作者: mcyangtw (ymc)   2016-11-02 13:01:00
不同了之前沒有影片。現在一堆結果可能不一樣
作者: dslite (呼呼)   2016-11-02 13:14:00
是啊 因為你的武器比他強 不符合自衛原則
作者: justsp4 (嫩ㄟ~)   2016-11-02 13:16:00
所以缺錢的人就去砸車,砸到人家不爽撞你受傷就有錢了?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11-02 13:24:00
開窗給人揍,你在法律上的籌碼才會比較多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6-11-02 13:26:00
現在人家先砸車你把他撞到粉碎性骨折判決應該還是吃虧,但賠錢總比進醫院好,遇到這種真的逃不掉還是建議撞下去,然後開到警局報警。
作者: nicejeffery (想放鬆心情~)   2016-11-02 13:36:00
其實跟那種人討修車費根本拿不到,如果沒撞人單純逃到警局還是吃虧,法律感覺真的都保護壞人跟沒錢無賴
作者: ccc73123   2016-11-02 13:39:00
就光腳不怕穿鞋的啊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2 13:43:00
看看小偷被勒死的案例 你說呢...
作者: fortis323 (THE fortis)   2016-11-02 13:51:00
台灣惡法...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6-11-02 13:57:00
就好像小偷到你家偷東西不能攻擊他的概念
作者: liskenny (Why so serious?)   2016-11-02 14:01:00
就殺人的真要判就會喊冤枉 倒楣的永遠是被害人認知上我覺得先有犯意後有犯行 怎麼喊委屈都別理才正義但臺灣只會同情叫最大聲 最可憐 或是最有巴庫的人尋常老百姓真遇到就是拖出來打還不敢求償 沒死算走運了這次是大七爸有辦法處理 換成我們?除了嘴砲還能怎樣
作者: MIRACLEKUSO (神秘人***)   2016-11-02 14:08:00
8+9也很聰明 除非他棒子把你打傷了不然你也不能撞他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11-02 14:16:00
https://youtu.be/dIcdIzf8iSI?t=284 跟警察說法87分像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2 14:33:00
唉...好吧...一百多萬換8+9一生殘廢,其實也挺爽的...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6-11-02 14:34:00
一般人遇到這樣砸車,附近監視器還會剛好那時候停電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2 14:35:00
腳踝關節處就這樣霹靂啪啦的被大水牛後輪輾~真開心...
作者: sonic37 (找人玩遊戲?)   2016-11-02 14:41:00
第三責任險+超額要保的好處,敢撞也敢賠,不怕死的通通來
作者: kevin28 (嗯?)   2016-11-02 14:46:00
樓上這樣保險會賠?如果會那我也要來保超額了
作者: SUZUKI5566 (鈴木56- 鍵盤園子)   2016-11-02 14:55:00
這裡有真的法律人可以來解釋一下嗎? 這案例看了...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11-02 15:04:00
據說不會賠故意行為 不然人人買完保險就開戰 保險公司賠翻至少你要裝得很像是意外撞到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16-11-02 15:20:00
讀法律的就真的只會讀 哪有思考能力一百萬讓他殘廢我也會買單 每月還會去殘廢他家恥笑他
作者: ian931149 (.人.)   2016-11-02 16:59:00
看到屁孩用手在砸擋風玻璃我都醉了
作者: G773 (G773)   2016-11-02 17:08:00
懷疑講用超額保險去從事故意行為者,有看過自己的保單嗎?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的不保事項,通常是第三項~~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汽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者。
作者: hank99911 (hanksman)   2016-11-02 17:48:00
上面的紅就說的不對了 都法律也是有很多人會思考 真正不會思考的都坐在立法院裡面
作者: nicejeffery (想放鬆心情~)   2016-11-02 18:43:00
若被砸後趕快開車逃走,逃跑途中不小心撞到屁孩或對方車,我讀保險公司的條款認為甲式加第三責任應不會被排除
作者: linwukin   2016-11-02 18:54:00
開車撞他車啊 反正兩方一起賠 爽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6-11-02 19:00:00
你覺得人命跟身體值多少錢
作者: berryc (so)   2016-11-02 19:02:00
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就大腳油門撞死砸車的就好啦不用怕賠不起,這社會很瘟腥的,就幕款吧,應該會有有錢人資助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11-02 20:42:00
有個前立委也是開車撞人就沒事,所以是看你後台夠不夠。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6-11-02 20:43:00
……為什麼賠這麼多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6-11-02 21:01:00
坐立院裡面的不是都需要測智商嗎?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11-02 22:04:00
蔡止兀不就坐在BMW 5GT上叫司機繼續開嗎 根本殺人結果也沒事啊 有錢有勢 後台硬在台灣 有政商關係 比有錢還重要....
作者: caseyst (casey)   2016-11-03 00:00:00
就說台灣法律保護壞人咩吼吼
作者: jump693 (夢想追尋者)   2016-11-03 00:04:00
這種事情在美國叫正當防衛 一毛都不用賠 鬼島例外啦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3 00:31:00
100多萬包含醫藥費,精神賠償,還有未來復健一大堆的。坦白說若給我300W,用那種方式碎腳踝殘廢,我死都不要..
作者: porterlevis (jeff)   2016-11-03 08:47:00
十幾年前屁孩看到賓士敢砸?我書讀得少你別騙我QQ
作者: JER2725 (史流氓)   2016-11-03 09:13:00
看到大水牛屁孩也敢砸,不是眼睛業障重就是智商87外露了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6-11-03 12:19:00
看到大水牛裡面的是大學生一臉好欺負還跟你舉手道歉大概就自動降低智商了吧我想,但是除了殘廢那個,其他那幾個小屁孩卻是啥事情都沒有(只有罰單)...
作者: JER2725 (史流氓)   2016-11-03 14:02:00
大學生開的起黑頭車,就是有個開黑頭車的老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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