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車剛好五年,當初是買爸爸名字,不過貸款跟駕車都是我,沒住在一起
剛剛(11/4)家人打電話來說收到罰單《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
才想到好像5年要定檢了,10/1過期,罰單應到案日2017/01/03
不過應該家人確定過去一兩個月沒收到通知單(可能不會寄,得自己去定檢!?)
因為知道消息的時間已經是公務員下班時間也無法打去監理站詢問
我打給我的業代(平常不太會找業代..)
他說我可以帶著"行照"去民間代檢廠驗車(原本怕過期只能親至監理站)
罰鍰900元得親自或代理(帶身分證、保卡、駕照、行照,代辦人...bla..bla)
上網查了一下好像民間代檢有代收"罰鍰"!
「代檢廠代收定檢車輛交通違規罰鍰作業規範」
因為沒跟爸爸住在一起,如果驗車可以不需要車主的證件只需要行照(行照在我這)
我可以明天週六找有開、可檢驗的代檢廠先驗車!
罰鍰應該是在"應到案日2017-01-03"之前去繳交就好了對吧?
我有上監理佔去查,我的這個事項是歸類在"不可線上繳納"
所以我到ibon去按應該也按不出來對吧!
這筆款項代檢廠能代收嗎?代收還需要車主的文件資料嗎?
還是只要行照、車過去,讓他驗一驗,付驗車費用及罰鍰給他即可?
(罰單上有勾"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