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版上的各位前輩,小弟約在八月初有P過車禍如何求償的請教文(車子開好好的被卡車
擦撞),而後續發展是肇事車主已經跟保險公司辦出險了,但問題是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
表出來後,來釐清雙方責任,所以又等了一個月,再加上我十月要去受訓一個月,本來想
說保險公司應該會來跟我談理賠,結果連通電話都沒有,等到我結訓完,打電話給保險公
司,竟然說初判表上只有我的資料,沒有肇事車主的資料!!!我聽完超不爽的,就說我的
行車記錄器把事發經過和車號,拍的一清二楚,他又說他沒拿到行車記錄器的影片,又叫
又幫他申請,什麼圖的,我的火就大了,我只是個上班族,憑什麼叫我幫他們忙,說這樣
理賠會比較快,真的太誇張了,我的車子已經躺在原廠二個多月,就推說也不能保證何時
理賠!才賠一萬多,有需要搞成這樣嗎?又不是說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
1、這是保險公司的作業流程還是它在推託?
2、遇到這種情形我該處理比較好(申請調解or鼻子摸一摸自己花錢修車)?
3、我該告知肇事車主目前的情況嗎?
也請版上的前輩,不吝告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