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政府鼓勵行駛內車道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6-11-28 19:48:05
※ 引述《yoyoboy1 (就是這樣~)》之銘言:
: 剛剛開車聽警廣, 政府現在為了增進國道車道使用效率
: 交通部鼓勵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 就是說如果車流允許, 請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 不要超完車就切走離開, 這樣反而造成車道效率使用不彰
: 所以以後內車道 = 最高速限車道 ≠ 超車道
: 政府這次算不算給之前大家爭論的月經題解答了呢~?
如果車流允許 → 不是塞車
增進車道使用效率 → 不是車很少的情況
這種情形,你超過前車後,如果切回中線,可能沒多遠就又要超車
所以才會有不要切回來的說法
其實這有點廢話
塞車時,誰都知道全部車道使用最好,甚至希望路肩能開放
沒車時,你沒事走最內線幹麻?而且此時也不需要增進車道使用效率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我在超車時,當然會希望前車速度越快越好
但若前車有達到錶速100 (假設速限為100)
那我也無所謂,也不會去做任何按喇叭或閃燈的動作
偏偏很多人,自以為是的抓了margin,開到錶速95以下,那就很討厭
根據法規,錶速100,實際速度最低是87
雖然車廠不太會設計到下限,但都還有時速5以上的裕度
也就是說,開到錶速105還不會超過速限,開到錶速115還不會收到罰單
不慫恿你超速,但至少開到錶速100吧...
可以的話,中線車道也請比照辦理
另外就是車不多時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
作者: ultratimes   2016-11-28 21:17:00
別聽警廣在歐北共,有些法律連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正解在這 https://goo.gl/RN52rL關於內車道(甚至每個車道)行駛規則都說得清清楚楚還有法律的解讀觀念,一堆連高公局自己都搞不懂的東西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1-28 23:05:00
內線開表速100,我一定閃大燈。實際才90出頭而已
作者: y387589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6-11-28 23:23:00
鄉民覺得內線開GPS速度120也算佔用內側車道
作者: claudelin (小唐)   2016-11-29 02:14:00
教我開車的是我同學,他的觀念也是老一輩教的,我個人認為頗合理。什麼時候該離開內側車道?當你發現中間車道有車超過你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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