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boy1 (就是這樣~)》之銘言:
: 剛剛開車聽警廣, 政府現在為了增進國道車道使用效率
: 交通部鼓勵小客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 就是說如果車流允許, 請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 不要超完車就切走離開, 這樣反而造成車道效率使用不彰
: 所以以後內車道 = 最高速限車道 ≠ 超車道
: 政府這次算不算給之前大家爭論的月經題解答了呢~?
如果車流允許 → 不是塞車
增進車道使用效率 → 不是車很少的情況
這種情形,你超過前車後,如果切回中線,可能沒多遠就又要超車
所以才會有不要切回來的說法
其實這有點廢話
塞車時,誰都知道全部車道使用最好,甚至希望路肩能開放
沒車時,你沒事走最內線幹麻?而且此時也不需要增進車道使用效率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就是"以最高速限行駛"
我在超車時,當然會希望前車速度越快越好
但若前車有達到錶速100 (假設速限為100)
那我也無所謂,也不會去做任何按喇叭或閃燈的動作
偏偏很多人,自以為是的抓了margin,開到錶速95以下,那就很討厭
根據法規,錶速100,實際速度最低是87
雖然車廠不太會設計到下限,但都還有時速5以上的裕度
也就是說,開到錶速105還不會超過速限,開到錶速115還不會收到罰單
不慫恿你超速,但至少開到錶速100吧...
可以的話,中線車道也請比照辦理
另外就是車不多時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