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hahala (Roy_Tw)》之銘言:
: 以前發生過的一個親身經歷
: 有一次開車戴朋友去唱歌 自己有喝酒
: 朋友A全程沒喝 朋友B+朋友C(女生) 建議朋友A開車
: 最後朋友A勉為其難幫忙開車
: 當天配置 駕駛(朋友A) 副駕駛(我) 後座(朋友B朋友C)
: 結果朋友A在停紅燈的時候 剎車不急撞到前面車的屁股
: (他說說法是那時候是黃燈 他以為前面那台也會過 所以想闖過去 結果撞到別人)
: 最後警察來 肇事責任我們當然100%
: 比較尷尬的就是 朋友們該怎麼賠償
: 因為結果總共要修10幾萬
: 我自己提出的方案是 我1/3 朋友A1/3 乘客朋友BC 1/3
: 朋友A認為他本來不想開的 原本要坐計程車回家
: 是好心才幫我開 所以他並不該負任何責任
: 自己聽到這些話 當場氣到 既然你不想負責
: 我就說你50% 我50% 不然上法院看怎麼賠
: 後來進調解會 最後是雙方各50%
: 想請問
: 假如真的遇到這種情況
: 該怎麼處理最恰當呢?
這問題的解決方式很簡單啊
1.原po既然知道可能喝酒,就不該開車出門了
2.朋友B跟C根本就是想撿現成,省個計程車費才硬要A開車吧?要送原po回家坐計程車不是個更合理的解決方案嗎?
3.聽說有種服務叫做代理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