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自家車位被它人停車。

作者: ckitwei (?)   2016-12-10 17:43:39
刑法第306條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
下罰金。
民法第 790 條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他人有通行權者。
二、依地方習慣,任他人入其未設圍障之田地、牧場、山林刈取雜草,採
取枯枝枯幹,或採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空地的話,只要沒有圍繞土地者,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
所以,你可以用三分的鐵練,把你的土地圍繞起來
(不用立起,放在地上固定,但需先鑑界),之後用錄影的方式舉證。
不然說真的,沒有圍繞土地者,只要不違反其他法律者
他人可以自由的停車或做任何利用,
你叫警察通知的話,說真的,這也不是他們合法的權則。
作者: ckitwei (?)   2016-12-10 17:44:00
另外還是一句話,過的了法律門,不一定過的了道德門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12-10 18:00:00
台灣沒道德的駕駛者太多了 @@
作者: afflect (Mr.Q)   2016-12-10 18:32:00
這講的是地方習慣,你家那邊全部人都習慣停別人家的地嗎
作者: ckitwei (?)   2016-12-10 18:52:00
你知道在台中,你只要停在台中港路上,都是佔在私人土地(大多數沒有徵收,也沒錢徵收)
作者: yzak00416   2016-12-10 21:08:00
既成道路不曉得可不可以用來停車XD
作者: warreng (華倫G)   2016-12-11 18:55:00
一樣感謝這位用心幫忙分析、提供意見,目前已有備案,假設對方再有侵犯我家權益之事實,我就吉她,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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