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領牌上路超跑銷毀 千萬大牛成廢鐵

作者: Scape (non)   2016-12-14 18:14:24
原文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2145024-1.aspx
原文內容: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4日電)林姓機師3年前駕駛未領牌、市值千萬元的藍寶堅
尼「大牛」上路遭警方攔查,依法沒入,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上月接獲台北市函文
,今天上午進行銷毀,「大牛」成為一堆廢鐵。
林姓機師3年前駕駛這輛未領照的藍寶堅尼上路遭警方攔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規定,車輛未取得安全審檢合格證明,無照上路,對車主開罰新台幣3600元,
沒入車輛。
林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2014年林男被判敗訴,但2年多來林男又提起多次抗告、再
審均被駁回,耗費3年時間,仍無法救回超跑,日前藍寶堅尼被運送到台中市太平區
一家報廢廠。
林姓機師3年前駕駛未領牌、市值千萬元的藍寶堅尼「 大牛」上路遭警方攔查,依法
沒入,台中市交通事件裁 決處上月接獲台北市函文,14日進行銷毀。 中央社記者廖
壬楷攝 105年12月14日
上午9時,「大牛」將送入「刑場」前一刻,林姓機師委託人到場,表示已提出行政
救濟,盼銷毀程序能暫停。不過,在歷經約30分鐘溝通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仍
決議銷毀。
報廢廠工作人員在警方、監理單位及裁決處人員監看並確認為查扣車輛後,先以怪手
拆除車身鈑件後,再逐步拆除車內儀表板等物品。
不過,在拆除引擎、變速箱等傳動系統時,卻因「大牛」車體結構特殊,最後還出動
大怪手將引擎拖出,期間,怪手在夾扁「大牛」過程中,因不敵堅硬車體,油壓管整
個爆裂。
經過約2個小時的銷毀程序,這輛市值千萬元的「大牛」瞬間成為一堆廢鐵,在場觀
看屠宰「大牛」過程的人,無不發出惋惜的嘆息聲。10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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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這篇新聞被貼了好幾次了
不過這次是拆解後的新聞,還有拆解時的影片可看
https://youtu.be/RsPhrRWIjHw
圍觀拍照的人都是記者嗎? 還真多人
不過那個怪手油壓管爆掉是怎麼回事!? 太掉漆了吧XDDD
影片中可以看到前後有兩台怪手
可惜好像沒有把油壓管爆掉的畫面剪上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4 18:15:00
gg法律碰到1500萬還不用轉彎,碰到頂腥魏家才轉彎
作者: Sam0907 (列)   2016-12-14 18:28:00
記者當然多 千萬瞬間壓扁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12-14 18:29:00
13歲可以操作重機具?
作者: Sam0907 (列)   2016-12-14 18:42:00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2-14 18:44:00
為什麼不拍賣掉算了???
作者: demo68 (打爆章魚哥)   2016-12-14 19:02:00
因爲法律規定就是銷毀,不會因為碰到大牛就轉彎
作者: l257065 (Tiwei)   2016-12-14 19:02:00
阿弟還開堆高機...這也要18歲才能考...公安問題一堆
作者: s605171995   2016-12-14 19:09:00
開大牛沒什麼,林北拆過大牛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12-14 19:10:00
若車主去檢舉該廠讓無照的人執行銷毀業務應該會很有趣,若判定該次銷毀是無效的話,接下來就一堆人頭大了。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12-14 19:11:00
除非今天有政客想拿這事情搞另一方,不然這大概成定局
作者: ainor (><)   2016-12-14 19:14:00
車主還說要國賠咧,到時成案就好笑了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12-14 19:17:00
真的國賠成案就是政治事件了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12-14 19:18:00
就不能上路 拍賣幹嘛 那當初何必沒入
作者: YJM1106 (YM)   2016-12-14 19:53:00
銷毀業務要什麼執照?
作者: redcoral (小獅子)   2016-12-14 20:24:00
好好監督啊!不然用爆改他在抖偽裝成牛牛就讓車主賺到了
作者: berryc (so)   2016-12-14 20:25:00
開怪手不用執照?
作者: initialdark (保存期限)   2016-12-14 20:28:00
拿槌子敲不用執照,開機具不用? 我白考了?
作者: LUXGEN711 (海大富)   2016-12-14 22:15:00
證明車主不是權貴~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12-15 00:11:00
Good job跟買超跑來撞死人的比,這已經算善終了
作者: cocoi (俗哩吧(男))   2016-12-15 00:17:00
未掛牌被抓應該不止牛,機車汽車在ㄧ起可以展覽阿。 台灣腦筋還是不活,不是共犯結構成員都嘛依法辦理。不會有一切合法的事
作者: YJM1106 (YM)   2016-12-15 11:55:00
所以我問“銷毀”業務要什麼執照而不是開怪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15 13:07:00
爆油管? 就 死得冤枉啊,以前有冤的人被行刑行刑手大刀斷了什麼的
作者: hui2708 (Make *** a sad song)   2016-12-15 14:12:00
花了''兩個多小時'',然後''瞬間''變廢鐵XD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6-12-15 15:44:00
樓上,記者就這樣了
作者: best0811 (御六)   2016-12-16 00:12:00
死得其所啦,廢鐵就該變廢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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