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除了能改善違停,這串討論比較沒提到的是這行為對檢舉者自己造成的正面影響
要檢舉就得先瞭解法規,越瞭解法規,看了越多罰單文之後,才會發現以前一些自然而然
的行為都是錯的
例如下右(左)側閘道即使已經行駛在最右(左)側,匯出白虛線的時候還是視同切換車
道,要打方向燈
或者是即使白線已清楚標明公車停靠區範圍,前後 2~4 公尺即使沒有紅黃線還是不得臨
停
又或者是左轉道前方即使無左轉車,還是不能直行
於是漸漸地自己的駕駛行為也會改善
P.S.
其實檢舉過程中發現最有趣的現象是,很多警察其實也不太懂法規,還是偏向「不影響他
人就好」這樣的心態
另外在這邊呼籲其他檢舉人盡量避免使用「陳情」這個途徑進行檢舉,就我所知新北市的
阿倫Online 就是這樣。會這樣說是因為「每一件陳情」員警都會印出「一整疊全彩資料
」
。這途徑雖然方便又快速(七天內一定處理完),但為了環保還是能免則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