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車禍相關問題請益(後續更新)

作者: tsukimiyu (月見)   2016-12-26 01:38:55
各位鄉民大家好
這篇文章有點長
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先謝謝大家了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帶家人去花博公園參加活動
因為附近都沒有停車位
所以讓家人先行下車
我自己去找停車位
找停車位時不小心從民族西路右轉繞進了一條兩線都是公車專用道的路
所幸那條路並不長
順著路繞一圈又能回到民族西路
但當時號誌為紅燈
所以我將車子停在那個T字路口等待
而且是外側第一台
(好笑的是我後面大約十台車也被我誤導跟著進了公車專用道XDD)
當號誌燈轉為右轉車輛通行時
我踩了油門打算右轉回民族西路
但同一時間我眼角餘光瞥見一台機車從我左方呼嘯而過
我下意識立刻鬆開油門改踩煞車
但仍然撞到了那台機車
該輛機車幾乎是在超過我車身之後立刻右轉
有沒有打方向燈我不記得
碰撞點在我的車身左前方保桿和對方的機車右後方
對方機車碰撞後並沒有倒地
騎車的大哥(以下簡稱A)及時穩住車身
但後座的那位女生(以下簡稱B)有縮了一下右腳
我搖下車窗
A馬上一句話噴在我臉上
「你是白癡喔」
B見狀馬上搖手示意不要多事
A又說「你撞到她了你知道嗎?你要不要看一下行車紀錄器?」
我說了一聲對不起
拉手煞車準備下車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後方被我誤導的幾台車喇叭聲卻在此時此起彼落
A口中念念有詞卻把機車右轉騎上民族西路
我見狀也開車跟上
A回頭看我跟過去便將機車往路邊停靠
我把車輛停在機車左方
搖下副駕駛座車窗
詢問對方有沒有受傷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A一直問我知不知道我撞到人了
我向A說我知道,很對不起
B一直跟A說算了啦我又沒怎樣
A口中念念有詞然後揮了揮手就騎走了
我們雙方便這樣離開了現場
找到停車場停好車之後我才下車查看車子狀況
發現左前保桿多了一個直徑約20公分的凹陷
保桿的卡榫也斷裂了整個突出壓不回去
心裡覺得很難過
雖然是一台6年多不算新的車了
但平時也是很認真在顧
碰撞當下感覺根本沒怎樣的
結果卻造成這麼明顯的傷口
實在越想越不甘心
想請教各位
1.雖然本起事故我是後車
但是發生當下我幾乎完全沒有反應時間
若歸咎肇事責任是否仍然是我需負較大責任?
2.A開口第一句「你是白癡喔」
是否涉及公然侮辱?
3.若兩造在事故當下沒有報案進行處理且皆已離開現場
是否後續還有補救方法?
行車紀錄器影片因我不諳怎麼後製影片打馬賽克
唯恐將對方長相車牌等資訊公開會有麻煩
故不便上傳
請諸位見諒
但有關事故經過我敢說我絕對字字屬實,絕無虛假
還望各位有以教我
作者: tp86fmp0108 (ㄤㄤ你好這賣多少)   2016-12-26 01:52:00
當初不報警,還可以告肇事逃逸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12-26 02:58:00
1.交給警察去判斷,有記錄器影片最好2.成立,但你有錄音或錄影或有證人嗎? 除非B願意為你指證他3.去報警有很多地方也是會亮右轉綠燈,但左方還是會有車來,必須注意。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除非他闖紅燈。我猜肇事主因: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肇事次因:直行車疑似未注意前方車輛他沒明顯外傷也沒上救護車或當天去驗傷,咬你過失傷害逼民事的可能性偏低,你可以用記錄器舉證他公然侮辱,他比較不敢用刑逼民。報警之後警方會通知他來做筆錄。大概是這樣
作者: fumonkey (有點累)   2016-12-26 07:02:00
如果有保車險直接出險,如果沒有勸你就算了除非你時間很多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6-12-26 07:39:00
告他肇事逃逸阿
作者: Geil (Inline Six)   2016-12-26 08:06:00
上傳來看看阿 免遮了 很扯的話還能讓他紅
作者: YCL13 (靜默)   2016-12-26 09:32:00
您提供訊息太少無法判斷,先問您當時還在公車專用道上嗎?若是的話,您就完全沒有路權,沒有前車後車轉彎車的問題。補充一下,"當時"的意思是指您停紅的那個路口。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6-12-26 10:20:00
作者: phallism (崇拜)   2016-12-26 13:36:00
兩車一起右轉的話,他在前你在後,你贏面不大
作者: finalplayer (向死亡衝鋒)   2016-12-26 21:00:00
對方說回家有傷然後告你過失傷害,得不償失。絕對是你吃虧,別浪費時間在打不贏的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7 10:20:00
記憶卡? 你有開震動鎖檔吧,那今天你可能還要感謝對方因為他,而讓你會去檢視你的行車紀錄器的問題若沒有他,你可能還一直以為 "行車紀錄器是正常工作的"今天雙方並無發生令人遺憾且無法挽回的過失又讓你 recheck 發現行車紀錄器的問題我個人反而覺得是你也有賺到當然,或許現在您還不能夠理解上面這段推文的意涵至於您的問題, 1.對方責任比較大,他跑到你的動線去2.不成立 ,公然侮辱有其成罪要件,以當下環境跟氛圍不好意思,就算你自訴,檢察官那邊雙方問完,就簽結不起訴3.然後呢? 你知道你繼續追,要付出的代價有多高???只問您四個字, [值不值得] ???另外,因為沒有影像,只能從您的角度去分析但或許在機車騎士眼中所看到的,卻是另外一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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