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去了營業所 談了一台Altis 11.5的合約
因為這名業務對我們家有人情壓力 所以來來回回談了好久的價 才勉強落在我可以接受的
範圍裡
但有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 就是...
當初有他丟了一個年度車的方案 可以比正2017年的便宜2萬
但只有兩個顏色可以選擇 偏偏都不是我最喜歡的顏色 但我還是接受了這個方案
然後我一直希望他能幫忙調到2016年12月出廠的車 因為以後有再賣車的打算
結果他剛剛回覆我 最新的年度車都只有11月報稅 出廠日期是11月份的車(行照出廠日期
是2016年11月)
12月份出廠的車 公司要求 等到2017年1月份才能報稅 作為正2017年的車(行照出廠日期
是2017年1月)
這樣的說法感覺是在強辯 讓我頗不舒服
請問各位大大 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