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大過年要發這種文請教Car版的版友
小弟日前開車行經一個寬度相同且沒有號誌的十字路口,四方皆有「停」字
該路口周圍無任何監視器,我經過時時速約35-40(有行車記錄器的GPS時速佐證)。
在經過該路口時,左方一輛機車高速直行駛出,代表雙方都沒有停
行車記錄器畫面拍不到該輛機車(在145度的廣角視距外),
發現該輛機車衝出後,我將車輛隨即煞停,但機車仍直接撞上我的左側B柱,
撞擊力道之大導致駕駛側兩扇車門凹陷無法開啟,且那台20多年的老豪邁接近解體,
龍頭內凹、大燈、前土除、馬桶通通都飛出來了。
騎士(快70歲的阿伯)倒地當下由我報警送醫,聯絡保險公司,也親至醫院探視,
瞭解對方傷勢,有輕微骨裂,並向其親屬表示可用強制險協助醫藥理賠,且於當日出院。
而雙方財損的問題,等事故初判表出來再依比例討論,但我當下沒有告知我有車體險。
最後當天自己是表示沒有受傷,不過後來因為一直有一點頭暈的狀況,
因被撞擊當下頭部左側是有撞擊到B柱前緣,隔日至醫院就醫取得診斷證明。
現在就是等初判表出來,不過有幾個問題想起請較有經驗的版友
1.交通事故人登記單將我寫在第一個當事人,之後才到醫院詢問機車騎士,
這樣會影響肇責的判斷嗎?比例大約是多少?
2.我該有的保險都有(強制、車體、第三人、超額),是打算出險處理
不過因為原廠表示可能駕駛側的兩扇門都需要換掉,應該費用會有一些
我的保險業務會擔心若是對方肇事責任較高,兩邊相互賠完他可能還要賠我
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和解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