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106/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受傷 沒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因不屬道路範疇僅記錄 有維持現場等待警方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 第三責任
對方:不清楚 表明有保險 並交由保險處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在高雄ikea地下停車場排隊等待刷卡出場
蠕行至前車後一公尺後停下(完全靜止)
靜止之下被後方車輛蠕行撞擊
事發之後馬上報警並保持原狀 當下判斷無人受傷
車禍後我進原廠估價(換新保險桿 價格約八千二)並由車場將估價單與照片傳給對方保險
公司
近日收到車場電話表示對方保險不願賠償全新
僅賠償烤漆修復費用(是否就是所謂的回復原狀?)
我也有聯絡肇事者過 雖然態度不到不佳 但全都推給保險 要我自己去跟他的保險談
六、問題:
此事是對方全責 我也僅請求換新保桿 其他也沒有再多跟對方開口
如果我不接受僅烤漆修復這方案 堅持換新保桿
那麼我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是否要先去提告民事訴訟? 或是先去申請開調委會?
因我居住地離事發地一個縣市 哪件事情是我可以就近的?僅調解委員會或是提告亦可?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