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買了一台2006年的golf plus
買來第一次排氣檢測時 檢測廠有提醒我車牌不符合規定 (車牌被裁過)
但因為不嚴重所以第一次排氣檢測他還是讓我通過了
後來詢問前車主 對方才告知原來他是第二任車主
第一任車主因為美觀問題把車牌裁掉一小段
並說他都請相熟的汽車保養廠送去排氣檢測 沒有這個問題
為了保險起見 我還是把車子開到監理站換車牌
結果才發現 連引擎都換過 沒有引擎號碼
當時同事的說法是引擎也是第一任車主更換的 是原廠引擎只是沒有烙號碼
並主動請汽車保養廠幫我聯絡原廠取得當初更換引擎的文件 辦理更換車牌的手續
只是這個手續的辦理耗時而且遙遙無期 耗費我許多時間與金錢
前車主和保養廠的態度也讓人壓力很大
我的問題是 在買賣當下沒有告知引擎被換過和三手車這些事
原賣家有責任嗎? 有責任的話要多久以內才能求償呢?
第一次買車 秉著二手車撞到不心疼的心情才跟信任的同事買車
沒想到賠了時間又學了一堂社會課 謝謝回覆的版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