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日前在內壢家樂福遭撞
對方保險公司告知我要付三成責任
說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的標準
直行車可能未注意車前狀況
所以我有三成責任
小弟我怎麼想都不對
感覺不合理
故上來詢問
警察局說要發生30天後
才能申請初判
請問這個有用嗎
還是一定要花錢鑑定
仔細想想我是被撞的還要花錢就不爽
要注意什麼才不會被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
下面是小弟提供的一些資料
請參考
http://i.imgur.com/LW5qaZq.jpg
事故地點
內壢家樂福停車場
我是b車 直行出去
對方a車左轉撞我
因為當下只拍車 沒有全圖
但是有報警 當下都沒有移車
警察那邊應該有照片
意示圖
http://i.imgur.com/pfZLU77.jpg
http://i.imgur.com/UTwvho1.jpg
再來是雙方車損
http://i.imgur.com/8bH52zP.jpg
我的車從後門一半開始被弄出線條
http://i.imgur.com/hjhuDBw.jpg
http://i.imgur.com/WISTCEb.jpg
對方車
http://i.imgur.com/NIfwee7.jpg
右前方向燈
http://i.imgur.com/zsFAxFX.jpg
http://i.imgur.com/l0ZqYd2.jpg
這邊先謝謝各位幫忙的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