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
用車牌可以查到很多有趣的事,
例如吊扣牌照,
裁判書搜尋名字,
會發現有的人輝煌的事蹟,
例如酒駕,過失傷害,肇逃...
這種法院的常客,就不用客氣。
※ 引述《mrj7328 (顆顆)》之銘言:
: 我朋友最近也剛發生一件類似案件
: 箱型車車主只投保強制險
: 同樣直行廂型車靠右像在找停車位
: 然後忽然左轉要回轉
: 我朋友騎機車直行被擦傷倒地
: 硬拗說我朋友逆向跟騎對向車道
: 從頭到尾沒來關心過朋友傷勢
: 朋友想說算了就和解就好
: (完全沒要對方賠償任何錢)
: 結果對方要求賠償損失
: 現在對方要索賠車損跟營業損失
: 車損預計2萬多......
: (對方擺夜市年輕人)
: 請問各位怎麼看?
: 跟他告過失傷害下去嗎?
: (有驗傷單了)
: 還是和解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