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汽車硬切騎士嚇到比中指賠1萬 法官:有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7-03-28 12:40:07
汽車硬切騎士嚇到比中指賠1萬 法官:有理,罰金打3折
原文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328/893267.htm?ercamp=sorted_hot_news
原文內容:
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南投31歲的胡姓騎士去年因對陳姓汽車駕駛比中指,遭控告妨礙名譽開罰1萬元。不過,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陳姓駕駛當時未禮讓直行車切換車道,確實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人
身安全,胡男氣到比中指雖然欠缺禮節但並非全然無理,因此改打「3折」將罰金調降至3
千元。
胡男去年5月15日傍晚17時45分騎車行經南投縣草屯鎮新豐路及敦煌路路口,正想直行上
中投公路匝道時,被突然自外側車道切進來的陳姓汽車駕駛嚇到,因此怒比中指,沒想到
反而挨告妨礙名譽,同年11月被判處需賠償1萬元,他不服提起上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指侮辱行為要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共見共聞,以言
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讓當事人難堪,足以動搖個人在社會上的人格及地位;胡男在公路
上伸出左手比中指,確實符合刑法上的認定條件。
然而,法官也提到,整起行車糾紛源自陳姓駕駛切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此違規事實在南
投縣警局有相關通知單可證明,考量到胡男認為當時的情況有可能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人
身安全,一氣之下比中指並非全然無理也不是重大犯罪情節,僅缺乏社會生活應有的交通
禮節,因此決定適當量刑,改打「3折」將罰金從1萬元調降至3千元。
心得/說明:
比中指是有涉嫌公然侮辱沒錯,那以後比無名指應該OK吧XD
比小指會被對方認為笑他雞雞小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keroromoa (發言要小心 避免踩到陳雷)   2017-03-28 12:42:00
可以比大姆指向下啊
作者: RDSON (Rds(on))   2017-03-28 12:46:00
家寧最高!!!!!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7-03-28 12:49:00
罵單一幹字目前是免費
作者: HDTV (FOOL HD)   2017-03-28 13:06:00
法院認證的中指
作者: joctc (準備好了)   2017-03-28 13:06:00
罵幹也不會沒事吧...
作者: sobigone   2017-03-28 13:11:00
專業釣魚...
作者: betkuz (正常人)   2017-03-28 13:12:00
87分,律師費,開庭成本
作者: bbsabc (......)   2017-03-28 13:14:00
這種案不用請律師啦,自己上就可以了
作者: iamrtp (:P)   2017-03-28 13:15:00
要怎麼證明對方是在對自己比@@?
作者: Cathay (前意識潰堤)   2017-03-28 13:27:00
那個路口亂切的車一堆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7-03-28 13:44:00
法官認證的有理中指
作者: hclstarkid (=你看不到我=)   2017-03-28 13:58:00
比個中指就這麼玻璃心 那米國人不就整天崩潰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7-03-28 14:16:00
法官酌情了下次比MOE愛心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7-03-28 14:44:00
公然侮辱罪浪費一堆司法資源 應該改民法
作者: cc02040326 (茶包)   2017-03-28 15:11:00
比中指也要罰 用罵得你在鐵棺材內是聽得到哦
作者: ddt73930 (酋小宇)   2017-03-28 17:20:00
比中指還不罰喔 樓上呵呵 以後天天對你比中指好了
作者: skyant (華仔)   2017-03-28 17:53:00
這種被比中指剛好而已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7-03-29 10:39:00
比中指很正常吧
作者: vatog (...)   2017-03-29 14:11:00
比中指的確應該除罪化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deer5577 (5+0)   2017-03-29 16:50:00
比中指要錢但罵幹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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