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發生一些大型貨車撞人的車禍
基本上 傷患通常輕則截肢終身坐輪椅 重則升天
跟一般小客車撞人的受傷等級幾乎都來得嚴重
然後往往駕駛歸咎於視線死角之類的
說得也很奇怪 那為何這些主被動式安全 只運用在一般小型車上
卻不強迫安裝在這些大型貨車上?
況且 大型貨車基本上都是執行業務使用 並非個人使用
業務過失致死或者重傷 通常刑責又比一般民眾開車撞人來得重
照道理 交通部應該要強制規定這類車種要安裝主被動式安全
甚至應該只要是執行業務的車輛 例如 小黃 公車 租賃車 連結車 遊覽車...等
都必須有這些裝置 才能領牌上路
要不然每次撞到人 都歸咎於視線死角
多加一堆鏡子 效果不會比有盲點偵測來得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