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在前幾天禮拜五晚上走小巷A到一台停路邊的後照鏡,
當下先到民宅詢問車主是誰,後來找不到人就報警處理,做筆錄,拍照等等
今天警察表示聯絡到車主,並給了我聯絡方式跟姓名,
今天和車主見面後,他指著葉子板到凹痕說也請我賠償,但我的車並沒有任何撞擊後或是
掉漆的情形,向他拒絕。
因為他停在巷口,而且交通警察也確認他違規停車,主要是巷口10公尺內禁止停車以及巷
子的寬度較小不能將車停在民宅門口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後照鏡其實不會很貴,如果出險(第三責任險)會造成車輛係數升高,保費增加嗎?
2.因為目前他指著葉子板要我負責,但我車上完全沒有相關位置的掉漆或損傷,這情況下
是否出險會比較省事,因為會申請初判表釐清肇責,並且可以確認是否有弄傷葉子板的問
題,如果是,會回到第一點問題。
3.這案件經驗上看來,對方是否有肇事責任?
不常遇到,如果能分享心得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