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快車道內線超速撞死人有過失嗎

作者: assassinASHE (assassinASHE)   2017-04-10 00:58:25
之前晚上我在快車道的內線
時速七十飆回家
但我後來想
如果當時有一個人躲在分隔島的草叢裡面 正要衝出來 通過馬上
而我在內線超速撞死他
這樣我有過失嗎???
我偷偷想
如果超速有撞死 那可能還算好
就怕五十六十 撞個半生不遂
不就養他一輩子??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17-04-10 01:02:00
嗆法官有物理極限,不然你來煞看看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7-04-10 01:02:00
之前有判例,未超速下,考量到人體反應速度、車輛性能...
作者: czchen (我心因何惱春風)   2017-04-10 01:03:00
駕駛人已盡所有能做的,仍無法挽回事故... 於是無罪的樣子沒有過失殺人罪責,民事就會差很多了過失致死啦 說錯 QQ
作者: homerunball   2017-04-10 01:06:00
鬼島法官百百種 看你選到哪一種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7-04-10 01:07:00
https://goo.gl/EEjm0M 法官自由心證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4-10 01:07:00
離你5公尺跳出=>無罪
作者: justin8821 (好想睡喔)   2017-04-10 01:07:00
放心啦
作者: justin8821 (好想睡喔)   2017-04-10 01:08:00
鬼島會判你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再請你吃個過失致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4-10 01:08:00
離你500公尺跳出=>殺人罪
作者: RMCC (員林劉德華)   2017-04-10 01:08:00
只要你沒違規,這無法注意也沒預見可能性,沒事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7-04-10 01:10:00
其實你沒違規 法官自由心證也能判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17-04-10 01:10:00
如果沒死,考慮碾死比較好談價格tsms工程師半身癱瘓你就賠死了
作者: RMCC (員林劉德華)   2017-04-10 01:12:00
沒違規且無法反應,在客觀規則上可以主張容許信賴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17-04-10 01:15:00
嗆法官你來開車,我推假人你來煞
作者: MUMUKON (XD)   2017-04-10 01:20:00
超速3成 沒超速才有機會全身而退還可以叫他賠你車
作者: monok (堅強)   2017-04-10 01:21:00
跑法院是一定要的,至於會不會被定罪,又是另一回事,但正常人有班要上,光是跑法院就飽了
作者: MUMUKON (XD)   2017-04-10 01:22:00
這幾年我印象有的至少2起 撞死路人無罪的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022781
作者: monok (堅強)   2017-04-10 01:26:00
不要說車禍,在台灣要告人太容易了,最後有無罪是另一回事
作者: Atsy (冥河暗影)   2017-04-10 01:32:00
印象中有等紅燈滑行前進行人從分隔島跳出嚇一跳拍了引擎蓋一下然後心臟病發死掉了~駕駛人被判刑......囧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7-04-10 01:41:00
有沒有過失是法官決定
作者: lovesunnys (波貓)   2017-04-10 01:58:00
所以要保高第三人責任險
作者: RonanWoW (我以為)   2017-04-10 02:13:00
法院的世界不是一般人能用常理來判斷的 身心俱疲來著可以參考一下我在Hate版的發文 自己遇到的事
作者: Lavaro (null)   2017-04-10 02:45:00
親友的經驗:開車在小路上路邊有一個行人突然昏厥倒下,頭部輕撞擊車側送醫死亡,車體沒凹沒怎樣,但有採到死者檢體...悲劇的是沒有行車紀錄器也沒監視器,最後判賠一百多萬...有時候人在衰的時候很難講到底有沒有責任~
作者: berryc (so)   2017-04-10 04:10:00
很好奇如果過失至死無罪, 那民事怎麼判?? 理由是?既然刑事判決你無過失, 那又有什麼理由要賠對方?
作者: z26456888 (Link)   2017-04-10 05:32:00
看人體的極限反應是幾秒,看你看到他是幾秒內,如果超出人體極限就是無罪!前提是無超速!
作者: SSSONIC (...)   2017-04-10 05:52:00
沒影片就自己吃下來吧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7-04-10 06:21:00
這種案子沒那麼簡化 如果是想自殺 故意衝出來 那有沒有超速都沒差 沒超速你也煞不住 。反之只是偷懶不想走斑馬線有沒有超速就差很大
作者: bbsabc (......)   2017-04-10 06:30:00
我有親身實例,最後不起訴,當然民事也沒事,但我強制險還是第一時間先支付給對方,之後他們有怎麼喬就不清楚了
作者: Tr3vyy   2017-04-10 06:36:00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7-04-10 06:46:00
所以才說殘廢增額一定要保,保費才100~200我的保險最多賠強制200+第三人300+殘廢1200+超額1000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7-04-10 07:38:00
作者: vicowin (Wade)   2017-04-10 07:53:00
有 還很大
作者: skyswordstar   2017-04-10 08:03:00
其實沒那麼恐怖啦 我認識一堆被撞癱的半毛都沒拿到不然就只拿到保險的錢 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作者: asstitle (ass)   2017-04-10 08:15:00
以往判例是從分隔島樹叢突然冒出來撞死無責 應該沒超速超速的狀況下應該很難完全無責
作者: SEEDA (喜德)   2017-04-10 08:17:00
你沒超速還有得吵,你超速管你幾公尺看到人都有罪責
作者: ee4bdog (電子狗)   2017-04-10 08:21:00
有啊,我親戚撞到一個從安全島草叢衝出來&有精神病的人,賠了200萬。。。
作者: sandwich1028 (CMJ)   2017-04-10 08:27:00
在台灣,這是沒標準答案的
作者: centaurjr (QQ)   2017-04-10 08:31:00
就別開太快,眼睛放亮點.....全身而退都是笑話聽聽就好
作者: Eumenes30 (Eu不知道了)   2017-04-10 08:32:00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作者: welcome ( )   2017-04-10 08:40:00
看法官,有的認為即使未超速也無法避免就無過失
作者: walter0914 (反反果迷)   2017-04-10 08:44:00
"超速"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7-04-10 08:50:00
超速就理虧了,還恐龍法官嘞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7-04-10 08:54:00
應該有吧? 我一個長輩在鄉下巷子開很慢忽然一個小朋友衝出來撞到,後來就變植物人把家裡東西都賣了+積蓄賠了好幾百萬看到某些人在那邊講什麼 極限反應還是超速與否..跟身邊遇到的事實結果好像有點出入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7-04-10 09:07:00
第三超額保好沒煩惱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7-04-10 09:40:00
鄉民就愛自以為法官阿 超速沒肇責我上面貼過了
作者: sillyxsilly (唏哩唏哩)   2017-04-10 09:41:00
我想問如果強制+第三責任額度夠 真的不幸撞死人 不
作者: JEON (果然是鄉民的世界)   2017-04-10 09:41:00
速限內沒超速撞到人賠一屁股的上面幾樓案例不少
作者: cca1109   2017-04-10 10:08:00
台灣的法院就是笑話
作者: centaurjr (QQ)   2017-04-10 10:17:00
去裡面住損失的錢可能比你要賠得更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04-10 11:16:00
看你遇到什麼法官,以前判例跟新聞說嘴,法官可以說那不是通說,他可以不採納,法官判案不受判例約束前一個超速沒肇責,不代表你遇到的法官就會採納不要拿網路上什麼未注意車前跟肇責無關的說法跟法官嘴,一切看法官怎麼判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7-04-10 11:49:00
應負道義責任 先判賠幾百萬
作者: vatog (...)   2017-04-10 12:12:00
要講案例 案號先貼出來再說
作者: Brujita (Seby)   2017-04-11 01:07:00
我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故,但當時我沒超速,行人在我經過同時從分隔島樹叢跌落,行人頭部撞擊輪胎重傷昏迷。事故初判無責,對方家屬未再提告。補充一下,這起事故是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行人應該走穿越道。發生這樣的事故真是令人感到非常遺憾,祝大家行車及走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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