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以下判例#1Nk8p7Di (car),及其他引述此判例之過往處分
本板板規6 所禁止範圍包含 廣告宣傳、販賣、徵求業務、業務文、以及交易文
涵蓋範圍(即過往處分案例)包括文章內文、簽名檔、推文、與文章及推文之連結
討論時如欲引用請 1. 截圖(且不包含販售聯繫方式) 或
2. 不引述或屏蔽涉及上述範圍之連結與/或名稱
不包含範圍包括提及二手車商名稱之負面心得、新聞中所引述之名稱
菜單與開箱文:不得於文章內提供業務可供辨識之名稱與聯絡方式
以上為目前整理,根據過往判例(含處分及不受處分)之板規6範圍,
此整理可能不盡完善,如有涉及灰色地帶可能觸及板規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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