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罰鍰高底、吊扣駕照都無法嚇阻!酒駕問題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7-05-08 16:27:06
※ 引述《imindflow (imindflow)》之銘言:
: : 翻開 102 年 3 月 1 日最新實施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修正加重酒後違規駕車處罰之規定。罰鍰已經從過往的台幣 15,000 元以上 60,000 元以下,提高到 15,000 元以上 90,000 元以下,只要 5 年內有第 2 次以上之酒駕累犯,或駕駛不接受酒測或稽查者,都能直接以最高罰鍰 9 萬元處罰。
: : 問題是這些條例與罰款,都是要遇到臨檢站、稽查員警或出事後才有效,倘若熟知警方臨檢站地點與巡邏時間,有心人士就會刻意避開該時段,成為道路安全死角與不定時炸彈。雖說日前提出乘客「連坐罰」草案,倘若駕駛酒測值高達 0.15 至 0.25 毫克者同車乘客將處以 6,000 元至 1,2000 元的罰鍰,只是前提也是要「被抓到」才有效。
: : 臨檢站也有執勤時間,有心想酒駕上路的人,只要熟知地點與時間,再走冷門路段就能閃避查緝。(本報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 : 因此,喝酒後還想上路的人,只需熟知臨檢站位置與時間表、還有冷門路段的忽略性,就無完不理會酒駕罰鍰與處罰條例。高罰鍰當事人不怕;連坐罰對攔不住駕駛的乘客何其無辜,何不效仿檢舉獎金制度,從酒駕高罰鍰的金額中提撥比例不等的檢舉獎金,用最直接的方式喝止執法空窗期的酒駕問題。
: : 心得/說明:
: : 記者的意思是罰金提高不少卻不是很有用,重點是要抓到人。但好像不少鄉民覺得罰則根本不夠高,有錢人被抓到好像也不怕這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 :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修改刑法
喝酒後所做的犯罪行為 ,視為故意犯.
只要加這條就好!
保證有效.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5-08 16:29:00
你可以推文 何況沒梗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7-05-08 16:30:00
你想要什麼梗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7-05-08 16:48:00
無聊
作者: vobor (藍色大象)   2017-05-08 16:54:00
大家真客氣
作者: berryc (so)   2017-05-08 17:32:00
你這樣有權勢的人想買兇怎麼買? 酒+車就不好用了啊
作者: liuchengdar (lIUcHeNgdAR)   2017-05-08 21:51:00
如果沒效呢?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7-05-09 00:16:00
這根本不用討論有效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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