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00:37:59罰錢有用但是幫助有限,
如果入監限制人身自由又不符合法律比例原則
既然是交通法規上的問題就要讓酒駕者不能再上路,
要讓人民知道碰了酒就是不該再上駕駛座
應該要只要被抓到酒駕:
1、吊銷執照終生不得考照
2、車子吊牌、法拍
3、無照駕駛被抓,同樣吊銷牌照+法拍
就要讓這些酒駕者沒有機會再上路
這樣執法才合理,也不會有酒駕罰款刑責比傷害罪還重,這類法律刑責不一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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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yqq (喵)
2017-05-09 00:50:00你怎麼會認為~無照就不會再上路或酒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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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00:51:00至少讓周圍的人不敢借車給他們,被抓到就是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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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 (i might be wrong)
2017-05-09 01:24:00實務上扣車沒有正當法源依據 處理扣車的成本非常高 要放哪
作者:
fan0226 (YI)
2017-05-09 02:30:00無照駕駛的罰則太輕,如果是第三種情況一定要再加上罰車主,但是實務上不可能過,因為大部分的民代都有可能酒駕還有酒駕撞死人該改成殺人罪,但是這也不可能改因為民代會為自己留後路
作者:
berryc (so)
2017-05-09 02:52:00所以才說選這些民代不知道幹嘛的...超寶的, 還弄個什麼連坐罰都出來了XDDD 反正罰不到立委大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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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05:30:00台灣無照駕駛罰則太輕+1,不論任何原因應該直接報廢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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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08:58:00全包肇事責任應該也是氣話,不然他們上路不就變成活動槍靶但是還是要用合理的技巧,讓酒駕連再次開車的機會都沒有
有個東西叫做比例原則,當殺幾個人都判不了死刑,你還寄望酒駕會有多重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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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09:22:00所以依照比例原則,就是直接吊銷駕照、牌照,都是合理的。用判刑、過高的罰金反而是不可能的
作者: YJM1106 (YM) 2017-05-09 09:47:00
比例原則是要從酒駕這件事情是多麼惡性來探討,被定義成極為惡性的犯罪的話,比例原則就不是問題以目前的法律人看法,似乎一點也不嚴重呀
第2點比較痛.有錢人雙B直接沒收沒錢的機車也沒收法拍沒收交通工具法拍還可以增加國庫.沒交通工具怎麼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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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10:41:00把車借給無照者本來就是不要了,報廢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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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hb (å¤©ç©ºä¸‹èµ·æ˜Ÿç ‚)
2017-05-09 12:49:00不解,為什麼酒駕在法律上不不能被定義為重責?酒駕容易出事,明知容易出事仍為,幾近蓄意。很明顯的,很多人對於現行酒駕罰責根本不痛不癢。若能予以足夠恫嚇之罰責,是否能減少敢酒駕之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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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5-09 15:01:00借車子給朋友前,知道他現在有沒有駕照不是最基本的嗎?不清楚對方有沒有駕照還借車,是想害他、害路人還是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