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沒有保險的機車或汽車驚駛,
如果在路上與汽車發生小擦撞,在幾乎是全責的情形下,
雙方人都沒受傷,對方或許不是新車,或許趕時間,覺得小擦傷沒關係的話,
我方要如何碓保自身權益呢?
會擔心的是,如果對方當下說:算了,小傷沒關係。
事後卻又報警說我方逃離不處理的話,該如何應對?
如何向警方舉證對方同意私下和解。
是否應該堅持報案請警察來,讓警察做記錄對方同意和解呢?
但這樣做會不會有可能惹惱對方,改變心意要求償呢?
畢竟如果有重要的事趕時間,損傷也很輕微的情況下,
或許有些人真的就覺得算了沒關係。
若肇事方為自保堅持叫警察,拖到了對方時間,搞不好真的把對方惹毛要求償了。
還是可以用手機錄影,錄下對方同意免追償的影像呢?
但對方也不見得願意給拍攝。
但如果有保足額的財損,就堅持叫警察,交保險公司處理,
也不用擔心對方反悔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