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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年極力宣導注意輪胎胎紋深度的重要性,更強制規定若胎紋深度不足 1.6 公釐不得行駛高速公路以及快速道路,保障用路人的安全。不過近期歐洲輪胎產業,出現法定胎紋變更的浪聲,表示在法定最低胎紋深度依然會影響交通安全,期望從過往 1.6 公釐限制值改成 3.0 公釐,督促民眾盡早更換輪胎。
這對輪胎廠來說絕對是利多,因為多了 1.4 公釐的磨耗差異,換胎時間也會比過往提早。不過法國輪胎大廠米其林卻提出抗議,表示 1.6 公釐的胎紋深度,與行車安全沒有並直接關連,甚至過往宣導胎紋過淺在濕滑路面的抓地力與煞車距離問題,米其林也將會更改測試模式,提出相關安全論點。
為何反對提早更換輪胎?米其林表示若太早換胎,在歐洲將導致每年多出額外的 1.28 億個廢棄輪胎,同步增加 900 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另外光駕駛提早換胎的多餘的燃油消耗,在歐洲地區就會增加 69 億歐元的不必要開銷。這些都是建立在法定最低胎紋限制,從 1.6 公釐提高到 3.0 公釐的改變。
這不是鼓勵駕駛將輪胎完全用盡,而是在法定最低胎紋深度前,輪胎商早已考慮所有影響因素,包括橡膠化合物耐用度、抓地力、噪音、省油、花紋以及排水性等。近年採用較新技術製造的輪胎,在這些法定最低胎紋會出現的問題,都比過往輪胎改善許多,足以讓駕駛完全使用到換胎警示線出現。
胎紋過低最大的影響,就是濕滑路面的排水性以及煞車距離。米其林最新測試報告顯示,在法定最低胎紋內的磨損輪胎,濕地綜合表現已接近新胎,縱使胎紋深淺會有所影響,但歐盟早就制定輪胎性能最低準則,就算是磨耗胎在濕地的表現也需符合法定標準。所以綜合所有論點,到底要不要提早換胎,相信還是以安全為最大考量,需要換胎時應該要更換。
輪胎大廠在安全、環境因素早就已經幫你考量好了,而不是單純賺錢而已;我們的官員有去偵詢過專家做全方面的考量嗎?還是像這次“戒嚴”為了抓而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