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iesd (台中長頸鹿) 2017-05-20 01:34:00
機率不大吧。1 沒碰到機車 2 汽車速度不快 3 機車愛衝重點有行車紀錄影片!有事拿出來就是了但以後還是留下報案在說,免得沒注意到是否有撞到人,之後被告肇事逃逸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5-20 09:32:00[你確定你真的沒有肇事責任嗎??]當開車的把整個路面吃光,逼得對向機車往路外草地犁田.這影片剛好當作肇事責任的證明之用假設今天雙方路權相當,那...把別人的行駛空間吃掉逼得對方去犁田,上法院看要怎樣主張自己沒肇事責任,ok?這影片很清楚,在0:32秒,原PO行駛動線還有給對向車空間但在 0:33秒,因為路邊電桿,所以原PO左偏,吃掉對向車可行駛空間,以至於對方機車無法閃躲導致犁田此種路況寬度不足,駕駛人本應注意對向行車可行範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一項第二款同法第95條換言之,只要對方懂法,當下有檢舉肇事逃逸,你們就飽了對方有傷,刑期一年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