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yxx: 貨物稅只發生在『第一次』交易,不用太誇大他的金額。 06/25 13:37
現在不是就討論新車金額阿,
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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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很久以前需要幫PM算成本時候的印象,非汽車業,
不過應該大同小異,十幾年前的事情了,可能記錯。
問題是這樣的。
首先有一家廠商,比如說甲,他做出一個東西,然後以A價錢賣給乙。
這個A價錢會等於 甲的成本*貨物稅140%*營業稅105%。
於是成本100的東西會變成147。
不過注意,一般為了節稅會操作成甲乙兩家公司有同一個老闆,
甲這個公司只有一個工廠,唯一客戶就是乙,
會以幾乎成本的價格賣給乙。
然後乙再賣給地區經銷商,
這時的價格是乙的成本(147)*乙的利潤(比如120%)*營業稅105%。
於是經銷商拿到的價格是185.22。
然後經銷商賣給客戶時的算式是
經銷商的成本(185.22)*利潤(比如120%)*營業稅105%。
所以賣給客戶時的價格是233.3772。
但其中貨物稅只有40塊。
這才是很多公司實際操作的手法.............
再補充一下,在這個例子中,國家實際收到的稅金是貨物稅,40,
甲賣給乙時候的營業稅,7,乙賣給地區經銷商時的營業稅,8.82,
經銷商賣給客戶時的營業稅,11.1132,合計稅捐66.9332。
乙的利潤則是29.4,經銷商利潤37.044,合計66.444。
當然,成本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