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山高大灣路段連環撞 釀一死六傷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07-10 13:54:54
雖然無法證實推文
但這種突然減速插隊的常塞車的交流道比比皆是
慢速巡航在隊伍旁,別人一個加速有空擋就切入
說真的,跟本難管,這種為什麼不從嚴辦理
我上一篇的影片
https://goo.gl/xo7R4J
雖然檢舉了,但經過討論後還有專門審理的人回覆
我想是希望渺茫
推 finalxxxxx: 我本身審違規案件的,通常我會判斷他打方向燈後,還 07/09 20:28
→ finalxxxxx: 有好幾秒,足夠你減速,行車本來就該禮讓,所以不予 07/09 20:28
→ finalxxxxx: 舉發,後面其他的違規都不明確 07/09 20:29
因為對方慢速切入
我要從92km/h 減速到 42km/h
所以我有能力放慢速度感覺就是慢給別人插隊的
而對方在法律上這樣開車是無瑕疵的!
到底啥時打方向燈變成最大路權
不就好險我有預留空間
不然撞到一個能注意而未注意
搞不好還變成追撞吃全責
Safio這種高級房車我可賠不起
速度差不多,或是離遠點切進來跟上車速我都能讓
從內線切進來在國道保持4-50km/h車速就為了再插入右側排隊車流我不能接受
作者: autumnwind (唉~~)   2017-07-10 14:03:00
台灣開車叫做默契開車 光安全距離的定義就沒下文只有在發生車禍才會被抓出來說 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yanli2 ( Yan™)   2017-07-10 14:12:00
原PO車很帥喔 有爆龜
作者: qsc753 (海盜船長)   2017-07-10 14:13:00
警察審理時根本沒想過煞車效能的好壞啊今天一樣時數跟距離凱燕煞得住不代表四門TIIDA煞得住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7-07-10 14:22:00
台灣也不用比較實際的方式教你安全距離判別,只告訴你要多遠像美國的做法是告訴你,前車經過某一定點,你要超過三秒後過才算有足夠安全距離。 比台灣都是說xx kph 保持xx m 好測
作者: kobe7610 (渴望的狗)   2017-07-10 14:39:00
殺肥肉這種切法根本國道日常 打了方向燈就從內側切到最外側 垃圾
作者: ASKA (The 羊男)   2017-07-10 14:45:00
有比較容易讓人理解的方式。只是公務員沒很認真想有效宣導法
作者: timothylkk (tim)   2017-07-10 15:42:00
這樣不算跨越雙白線嗎看錯 抱歉 時機抓的真好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7-10 16:20:00
虛線不管怎樣都不能這麼切不是嗎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7-07-10 16:45:00
你的影片標題其實是想打asshole? 沒看過有人用ASO
作者: mycity (ゴミ丼實業坊)   2017-07-10 16:52:00
寫太白會被告..XD
作者: SEEDA (喜德)   2017-07-10 18:41:00
就是會有垃圾硬切人家的安全距離 還自以為聰明 根本白癡
作者: qaz630210 (皓)   2017-07-10 18:57:00
我技術比較爛都早早就切去外側等下匝道,然後就看一堆車衝到前面插我隊,哭哭
作者: coolberight (追夢的人)   2017-07-10 22:06:00
我前天遇到的是從中車道慢速切到內線車道我從110減速到80 有夠誇張的 超危險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7-07-10 22:13:00
這種切進來就顧自己要排隊真的很危險 而且他沒用保持最低限速 這點沒用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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