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設置紅綠燈巷口與機車擦撞(機車速度很快),騎士和乘客均滿18未滿20歲,主要為
擦傷無住院。我有保丙式全險,專員告訴我用提前和解,不要等一個月後再依據初判表分
攤肇事比例,會很麻煩。請問如果按照專員建議,是不是等於我要負擔所有肇事責任?
大家還有其他建議嗎?
作者:
aadsl (aaids)
2017-07-18 09:19:00建議你簡單畫個圖,因為左方車讓右方車也許是對方輸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17-07-18 09:24:00無號誌巷口,採左右方車,通用比例是7:3,初判表非絕對的肇責判定標準,一般車禍無爭議時以處理員警的現場事故圖即可判定,和解只要雙方合意即可達成。
作者:
l1ll (人力淫行)
2017-07-18 09:25:00其實保險說的也沒錯啦,趕快趁現在和解簽一簽你才比較不會被告過失傷害
騎士也願意和解。雙方都是主幹道同方向,我已左轉車身垂直巷口,車頭已跨越對巷車道。機車追撞左前車頭
作者:
dapple (dapple)
2017-07-18 09:30:00感覺可以和解 因為你最少也有3成過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18 09:30:00錢付一付比較快,有傷你只有輸的份,更不用講人多嘴雜所謂的 "所有肇事責任" 這很籠統,法院對於過失只有"有" 跟 "無" ,然後 有過失,再去論你的刑度原PO覺得....自己比保險專員專業嗎?? ^_^你要求 平安脫身 ,還是爭 無意義的正義??成語 千金之子不死於市 這句成語很中肯就算,即使對方比例高,本案本來就不對等(你沒傷他有傷)你求正義? 保險公司省更多,懂嗎???你付的保費夠高,加上理賠專員判斷對方不會大開口基於他的專業跟經驗,給你這樣的建議,你還嫌歐?? ^_^保險只負責你民事,不負責你的刑事
保險公司跟對方談發現金額很低可以搞定,肯定想先談,等他告你過失傷害時你會後悔當初怎麼不和解
作者:
il1beta (睡覺)
2017-07-18 09:39:00交給保險 有受傷 等初判期間 對方突然見獵心喜 會很麻煩
作者:
sagat666 (只是個ID)
2017-07-18 09:53:00對方是逆向?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07-18 09:56:00機車想從左側後方超車啦 結果原波是要左轉 所以撞上車頭
作者:
yohko86 (Rex)
2017-07-18 10:00:00看看雙方解賠償的金額有沒有共識 如果有那就走和解簽字沒有共識就先調解 再沒有在上法院
作者:
cawba (.)
2017-07-18 10:02:00如果是上圖這種情況 你拿3000出來給屁孩買藥 剩下的給保險公司出就好了
作者: ffej (捐血一命救人一袋) 2017-07-18 10:04:00
和解的意義是在解決事情,不是爭誰對誰錯,如果你覺得你的時間成本大於和解成本那就儘早和解;當然你也可以照申請初判、和解、甚至車禍鑑定、上法院的流程走,那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提供多點有用的資訊給大家,不過對方受傷就有過失傷害的問題,刑事的和解書一定要簽,車子的部份就民事雙方談攏即可,如果談不攏就等初判
大車vs小車 + 對方受傷 + 有保第三責任險 = 和解省事 作個成本效益風險分析 答案就很清楚了
作者:
guojj ( )
2017-07-18 13:13:00保險公司肯賠直接和解算你賺到,除非你確定無責,不然能快儘量快,因為只要非無責隔年都不會降保費你是保富邦嗎?
保險公司願意出和解就出呀,保費調漲絕對比易科罰金還省啦
被雙黃線逆向路口超車撞還會有事情...,臺灣也真是太神奇了,雙方談攏就可以和解,交給保險處理吧
作者: v0981 (鴨子聽雷) 2017-07-19 08:02:00
省理賠員時間啊 每件都等初判理賠員會爆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