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舊聞了,不過版上一堆人還是常常搞錯,新聞報導也一堆講錯
以為明年(2018)1月1日上的新車都要有車輛動態穩定系統
(這系統各車廠的英文代號很多ESP.VSC.VDC...都是同一種東西)
交通部的條款都有設"落日"條款,給你兩年緩衝期
明年(2018)1月1日是"新發售"的車款需要裝車穩系統
舉個例子,假設明年(2018)1月1日之後
頭又大的VIOS大改款或小改款,重新送認證,那就需要裝車穩系統
假如頭又大不改款,舊VIOS繼續賣,那舊款車就不需要裝車穩系統,可以賣到2019/12/31
2020/1/1以後的所有新車才會強制裝車穩系統
再舉個例子,鄉民酸到爆的尼桑 TIIDA 4門款,連ABS都沒有,2018年還是能繼續賣
只要他不改款,舊款車就能苟延殘喘2年,一路賣到2019年底
所以不要再說明年買的新車都有裝ESP了...
P.S. 同理,2019年125cc以上機車強制加裝ABS也是有兩年落日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