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作者: l95566 (馬英九下台)   2017-09-19 18:23:27
原文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10701/2707367
原文內容:
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A-A+ 2017-09-18 02:27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 警政署要求員警輕微交通違規可
勸導代替舉發,以免引發民怨,但檢舉案因員警擔心被投訴... 警政署要求員警輕微交通
違規可勸導代替舉發,以免引發民怨,但檢舉案因員警擔心被投訴吃案,反而沒有勸導空
間,幾乎是有檢舉必罰。 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罰單爭議訴訟案件頻傳,新北地院行政法庭庭長潘長生說,警方處理交通
違規不是受理刑案,不能有人檢舉就開罰單;警察與裁決機關都應加強自我審查功能,依
職權盡調查義務,不能以人手不足做藉口,丟問題給民眾自己去打官司討公道。 潘舉自
己曾經手案例,一名翁姓男子去年在高雄騎車與人擦撞,被開「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罰單,向高雄市交通局申訴被駁回;他親自觀看警方交付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只見白
光一閃,看不出違規事實。
潘函詢警員是否到現場,警方說沒有,影像是擦撞另一方提供,沒有進行任何調查;潘再問
高雄市交通局,結果交通局同樣函詢警方,再以警方回覆內容回覆法院,根本沒有進一步實
質調查。 潘長生說,許多交通違規案件裁決機關所謂調查,就是發函警方,警方說沒問題
就沒問題,申訴當然駁回;這是行政機關怠於職權調查義務,恣意對人民裁罰,澄清責任轉
由人民自力救濟負擔,根本未貫徹依法行政、保障當事人權益。 高雄市左營區李姓住戶在
自家騎樓停機車遭檢舉「違規」。 記者林保光/攝影 高雄市左營區李姓住戶在自家騎樓
停機車遭檢舉「違規」。
記者林保光/攝影 類似情形桃園也有案例,王姓男子去年開車行駛中山高汐五高架路段,
到了因路肩通行終點,因是上班尖峰時段主車道大塞車,無法切回主車道,被後方車主檢舉
,警方依「行駛路肩」開罰四千元。 王姓男子認為,當天下閘道的車輛回堵主車道和路肩
,設「路肩通行終點」告示牌也無法改善,這是設計上的缺失,「會害堵在車陣的駕駛人都
吃罰單」。法官檢視行車紀錄器,發現確實大批車輛塞在路肩車陣中,「一大票駕駛人都違
規」。
法官認為,警方只開罰被檢舉的一人,簡直是「讓民眾利用行車紀錄器自我相殘」,以路肩
通行終點設施有瑕疵判決撤銷。 潘長生也指出,行政機關不能只顧著開罰單,卻將舉證責
任丟給被開單的民眾,這種作法嚴重違反憲法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苦心設置的諸多法制程
序,勢必導致民怨沸騰。 潘指出,翁姓男子的罰單拖一年半才被撤銷,其他案例民眾討公
道也都花上半年、數個月;最後雖勝訴撤銷罰單,也不高興,因為已耗費心力、時間、交通
支出,甚至薪資;他認為這種行政怠惰應懲處,民眾也可提損害賠償,維護自己權益。
心得/說明:
本來就應當是照此執行...
檢舉系統本就不應被濫用
檢舉人本應先行明瞭清楚法規條文 及開罰規範法則 方可檢舉
檢舉人要檢舉前需先行自我了解違規成立條件是義務
否則被民眾濫用 浪費社會警政法律資源
檢舉人乃需應負全責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09-19 18:24:00
又是新北的法官...
作者: ckroy (Careless Whisper)   2017-09-19 18:26:00
法官都沒想過為什麼有這麼多三寶駕駛嗎
作者: iifz32 (yi yuan)   2017-09-19 18:28:00
同意沒有裁量空間,久了不違規風氣自然會出來自身也因拖吊與開罰速度效率好,就幾乎不違停或者找停車場
作者: boombastick (快樂很容易~)   2017-09-19 18:35:00
明明我很多檢舉都被警察退件,什麼事證不明顯車牌模糊(明明很清楚)然後就說不開罰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09-19 18:36:00
幹你老 阿 警察開單就要收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7-09-19 18:39:00
警察的身分跟一般民眾又不一樣,快裝上你的腦子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9-19 18:43:00
法官只會說幹話,檢舉證據不足,是要警察用哪一個法條移送檢舉人?
作者: Shougon (光)   2017-09-19 18:45:00
法官怕收到自己被檢舉的罰單啊 :p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9-19 18:47:00
法官自己判罰的案件,最後被上訴成功為無罪原先判有罪的法官,自己有什麼責任要負或被移送嗎?連判最後定有無罪的法官都不用為自己判決負責,
作者: dar1016 (達)   2017-09-19 18:49:00
五揚那出口設計不良,每到下班時間至少要排2公里,希望政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9-19 18:49:00
是要對檢舉錯誤的檢舉人開罰什麼?
作者: dar1016 (達)   2017-09-19 18:50:00
府單位先重視這個問題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09-19 18:51:00
內文那有說要對檢舉人開罰?
作者: dar1016 (達)   2017-09-19 18:51:00
否則不熟悉此交流道路況的人,會下不了交流道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9-19 18:51:00
「法官認為,警方只開罰被檢舉的一人...」
作者: chinghsu (way)   2017-09-19 18:52:00
所以呢?你要不要看下前後文?檢舉人有沒違規事實?明明是說一大票人違規……那裡說要罰檢舉人……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7-09-19 19:05:00
處罰是手段 不是目的
作者: sunkiswei   2017-09-19 19:07:00
檢舉不成功要罰檢舉人
作者: finasoul (fina魂)   2017-09-19 19:09:00
法官叫屁,警察是每件都要處理。法官是有人申訴才處理,如果每件成案100%檢舉成功率嗎?
作者: amphiprion (鋼鐵毛毛蟲)   2017-09-19 19:11:00
我家門口是紅線每次都被別人停沒辦法停車,檢舉後竟然回我沒有明顯違規事項,我絕對不會說我住台中上面新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9-19 19:14:00
檢舉就開罰,看來我被打槍的案件是異次元案件惹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7-09-19 19:15:00
事實就是踏馬德一堆人違規
作者: hero22k (22k英雄)   2017-09-19 19:16:00
好啦不要檢舉了,以後看一次違停打一次電話,現在是承辦人在冷氣房開單開到手軟,以後就基層員警出勤出到腿軟廢除檢舉後我以後去買便當飲料也不用騎機車,直接開車停
作者: AceCash (阿信)   2017-09-19 19:17:00
沒人噓?
作者: hero22k (22k英雄)   2017-09-19 19:17:00
車道上就好,反正我就在店門口,警察來"勸導"我再開走
作者: wisdom   2017-09-19 19:18:00
同意這個法官的見解。但問題不在檢舉人,在警方必須合理
作者: hero22k (22k英雄)   2017-09-19 19:18:00
然後繞一圈警察走後我繼續停在車道上,這種生活好爽
作者: cute15825 (Westdo0r)   2017-09-19 19:23:00
就是因為罰不重才一堆人都亂停車 又是不懂法
作者: fbiciamib123 (Lin)   2017-09-19 19:23:00
一定是檢舉到法匠
作者: shrimp3 (3shrimp)   2017-09-19 19:24:00
只是在說警察要先查證再開單這麼難懂?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09-19 19:37:00
警察:不然每張都送去給法官判要不要寄出好了
作者: iqlow (Emi's)   2017-09-19 19:44:00
我絕對要檢舉違規到天荒地老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沒有盡頭)   2017-09-19 19:59:00
不違規 就不會被檢舉開罰了 這麼簡單都不懂嗎?
作者: AddMe0815 (Oz)   2017-09-19 20:19:00
看到車道縮減就該切了一堆撐到底
作者: mitgreat (小雞向前跑)   2017-09-19 20:28:00
法官被上訴成功的要不要也來損害賠償
作者: hankhaha (hankhaha)   2017-09-19 20:30:00
就是這樣才一堆人違規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09-19 20:56:00
檢舉案件如果警察不開罰,很簡單啊,投訴該名員警瀆職、行政怠惰、吃案...讓他報告寫不完 + 被上級長官釘 吃不完兜著走,看誰比較凶狠厲害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7-09-19 20:57:00
其實法官說的沒錯啊...警察現有人力不足以查證的情況下,如果直接罰會造成無辜者受害的機率很高,概念有點像無罪推定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09-19 21:21:00
是地檢署法院自己車輛也在違規才作這種心證?上個月才檢舉一輛違規的,警察不得不開單,科科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9-19 21:33:00
照片影片都給你,坐在電腦前查證就好了,還在扯警力不足?你檢舉過幾次就知道了,亂拍會過關的機率很低。你的影片照片要有足夠的證據,警察才肯開單。哪來那麼多無辜受害者?要比無辜受害者,法官亂判冤獄的會少嗎?法官要不要自我檢討一下如何增進智商?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7-09-19 21:37:00
法官真的有自己開車在外面跑嗎?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7-09-19 21:46:00
我怎麼覺得這法官是違規魔人?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7-09-19 21:52:00
但是如果一個警察要看的件數超出負荷呢?有沒有對警察日常生活熟悉的版友分享一下xd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09-19 22:10:00
管你警察工作多不多,反正只要我檢舉你就是要給我辦到好,就算是加班爆肝你也是要處理到完,因為這是你的職責和工作
作者: tau123 (noob)   2017-09-19 22:11:00
檢舉違法佔用兩個車格過 成功就爽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7-09-19 22:12:00
以後就不要檢舉啊 糾團打派出所或110 讓電話佔線
作者: kloz (kloz)   2017-09-19 22:16:00
法官不會建議諸公立委們修法?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9-19 22:20:00
超出負荷是警政署要處理檢討員額吧?竊案超出負荷就不處理?刑案超出負荷就不辦?
作者: since1959 (有點老的男人)   2017-09-19 22:25:00
林北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目前勝率八成。只要罪證確鑿、影像清晰,一定會開罰。
作者: a22918097 (寶寶狗)   2017-09-19 22:35:00
法官就智障啊 感覺自己就違規魔人
作者: corolla16 (cyc)   2017-09-19 22:53:00
一堆被罰的三寶紛紛跳出來裝無辜,好笑。哪來那麼無辜被開單。
作者: HAT911 (阿輝)   2017-09-19 22:53:00
就是都不開罰,三寶才這麼多,白痴法官
作者: y233   2017-09-19 23:13:00
明明法官是說不能警察自己都沒調查就開罰,一堆人眼睛有問題的就算了,連唯恐天下不亂的記者用這種爛餌標題也上鉤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09-19 23:15:00
警察收到影片照片沒調查就直接製單喔?想也知道不可能。還要警方到現場調查,果然是拜恐龍的,法匠阿法匠。
作者: NT500 (生來犯罪人)   2017-09-19 23:38:00
一堆法盲連立法精神都不知道…就想當正義魔人…可悲…
作者: shellpig (貝殼)   2017-09-20 01:47:00
法官說的ok,但這篇文章的心得哈哈哈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09-20 08:35:00
一堆法匠只會說人法盲,難怪司法界一堆恐龍。你要不不要去簡易庭看看法官怎麼判案的,還立法精神嘞
作者: magi3Q (我不要困難把我馬及三)   2017-09-20 09:16:00
檢舉根本沒這麼好過,警察都用各種理由不開罰
作者: kediflower ( )   2017-09-20 09:17:00
濫用乾我屁事?法規乾我屁事?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7-09-20 11:40:00
這兩個例子不大對吧 標題有點太斷章取義第一個例子是證據根本無法顯示違規 也沒檢視過現場第二個例子有點玄 有些路段會開放路肩 但僅供出口小客車而被檢舉人是切不回主幹道被檢舉 若是在限出口的路肩被檢舉 我覺得沒話好講 若不是 那他確實沒錯啊
作者: nforcex   2017-09-20 12:32:00
所以是要鼓勵嗎
作者: remember69 (玻璃心先生)   2017-09-20 13:02:00
會違規的人大部分都心存僥倖,又不是不懂法,勸導屁啦
作者: vatog (...)   2017-09-20 15:45:00
第二個根本是法官亂判
作者: jepk007 (NW-吉普)   2017-09-23 00:04:00
不覺得內文的法官判的有問題,都很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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