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etra (番長)
2017-10-08 01:26:04大家好
小弟沒有經驗想請教大家
我們撞到前車A,A又撞到更前面的B車
所幸三方都沒有嚴重受傷
警察做筆錄以無傷亡一般車禍處理
我們只有強制險,對方有保險但都是車主直接跟我們協調,雙方都很有誠意,對彼此印象
都不錯,對方說只要車修好就和解,當下因為我們也沒有認識的車廠,為了不要被拖去拖
吊車業者合作的屠宰場,於是就跟A車一起都先拖到A車認識的車廠
以下為和解內容:
A車方:
A車為十幾年車,損壞蠻嚴重,車廠估價修要十幾萬對我們不划算,於是A說不如我們的車
修好之後(修車費低於A車),過戶給他就和解。因為原本就打算報廢我們的車,如果花比
較少錢可以解決也好。
問題是對方要修好車並完成過戶後才肯簽和解書,目前是擔心對方完成過戶後不簽和解書
,請問我可以如何自保呢?或是有其他方法?
B車方:
較單純,目前車已在對方認識車廠修,對方說修完後雙方約時間到車廠確認修好,車主滿
意才簽和解書,這樣流程目前看應該是沒什麼問題?還是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呢?
小弟沒經驗,若其中有任何不對的地方,請大家鞭小力點,謝謝!
這年頭有人敢只保強制險就上路??B車你就不怕低價高報?
作者:
linci (linci)
2017-10-08 02:10:00要他先簽和解書,但文末可以附加但書,要何時前過戶完成超過時間算和解無效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10-08 02:14:00我被追尾撞絕不會對對方”印象良好”我覺得沒賺耶,還是沒要換車,報廢不是5萬起跳
作者: Carter826 (狗哥) 2017-10-08 02:25:00
又是一個只買強制險的,保重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7-10-08 07:05:00對方有保險應該也只是第三人 被你追尾就跟沒保險一樣
作者:
hreng (暑假)
2017-10-08 07:10:00善用戶政事務所的調解委員會
先去事發地公所申請車禍調解,雙方協調和解條件先寫在和解書,建議約定一個金額與期限,簽認和解後再過戶或付款,注意要跟對方車主和解才有效力公所的和解書會送法院審核,效力較有保障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7-10-08 10:49:00應該是車體險吧
你確定有錢賠? 不是因為他X偷雞想省這點錢而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