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llie616 ( 維尼 (我是公的))
2017-10-21 15:25:37是之前某一篇詢問理賠的問題
目前 車子已經修復的差不多
引擎蓋的酒窩 是有考慮要不要板金 但是每天都有用車需求 所以考量到要留車
就有點猶豫 但是原廠有說 如果看哪時候有代步車是可以提供代步車沒有問題
但是原廠鈑金廠是建議這不明顯 其實可以不用刻意板金 因為原車漆會比較好
因為初判還沒出來
我已簽一份保險公司去處理的合約 主要是針對車體修復的部分
如果肇事責任出來 保險公司會處理維修金額的一切部分
主要是想問
1.
因為我有去醫院做檢查一下 有開醫生證明
保險公司是說 儘管不是車主 也可以跟原車主的強制險要求理賠醫藥費(掛號費之類吧)
但是我有一項58A 交通事故傷害險 含住院日 這是要死亡或殘廢才理賠嗎?
還是受傷有開證明就可以理賠掛號費?
因為我實在不想再繞一圈去找借車的原車主保險公司
2.
如果車體維修的部分已經確切定案了 保險公司會去找對方和解
如果已經達成車體維修的和解了
那我還能要求其他賠償嗎? 例如時間上我必須一直跑去維修廠
甚至消耗自己的油錢停車費跟保險可能不理賠的醫療費用
還會導致我工作上沒有辦法用車的狀況
這部分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金嗎?
希望有知道的人能夠給小弟一點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