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bun (本)
2017-10-23 22:40:38小弟在板上購入一台二十幾年的k6,後來修到受不了又在板上出售;
當初文案一再強調老車固有的通病,包含膠條老化、冷氣漏水、風切聲、引擎抖動這些能
接受再買,完美主義者別買。
八月初,下訂金在監理所過戶,隔幾天就取車開走了;
事隔兩個月傳簡訊來說:冷氣漏水、腳踏墊弄濕該怎麼處理?
(我心裡想說,當下試車都讓你試了,油門給你催那麼大力,與其問我,為何不直接去保
養廠?)
我也給了他這台車在南港保養的師傅電話和地址。
然後他繼續傳說,他買走後,都停室內,怎麼可能我開好好的,他開就漏水,他說他不可
能出這筆錢,現在要法院開告。
想請問有被吉過 or 吉人的:
二手車買賣不就有這個風險嗎?
被吉的程序大概是怎樣,我會要賠多少?
賣車板超多來看車又嫌東嫌西殺價的,早知道丟車行了QQ
謝謝回覆
作者:
mo0219 (哇細阿誠)
2017-10-23 22:43:00看看你們簽的合約有沒有註明現況交車及有沒有提供保固,沒有的話不用理他,就讓他告。當初賣車,也收了不少奇奇怪怪的站內信。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10-23 22:45:00可能想吉看看你會不會和解,他賺點這樣。
作者:
vvcc15 (vc15)
2017-10-23 22:46:00網路賣東西這種毛一堆的最麻煩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7-10-23 22:47:00沒那個屁股不要買車好嗎 沒事搬出法院是比較嚇人嗎?老K6 你知我知大家知 25-21年老車 都快解體了 告個毛?
作者:
zxc2014 (zxc2014)
2017-10-23 22:49:00很好奇這要告什麼
好像吉就會怕他一樣 等他啊 他就是怕你覺得麻煩等你和解賺一筆
作者:
kloz (kloz)
2017-10-23 22:50:00要告什麼?詐欺?
35歲了 買個幾萬塊的車 還要吉 真的夠魯 我以為18歲勒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7-10-23 22:51:00ps : K6不是六代civic喔 六代civic(K8)才有十幾年的
作者: jansonman 2017-10-23 22:54:00
推!樓上吃手手 XD
作者:
u92202 (綠茶無糖少冰)
2017-10-23 22:55:00別鳥他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17-10-23 22:57:00真閒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7-10-23 22:58:00不用鳥他 讓他告。 最好是告你刑事,敗訴換你反咬這種不可能是平信 一定是掛號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10-23 22:59:00之前也是有簽個約寫現況交車 K6耶...
作者:
vinmo (小強)
2017-10-23 23:03:00你不是故意要騙他,就不會有事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7-10-23 23:04:00既然是鄉民那就出來說明ㄧ下 不要說樓主ㄧ言堂
作者:
jrkb1986 (同學該吃藥了喔~)
2017-10-23 23:05:00你丟車行也不會有人收吧
快吉他,我買了K6也花了快20w整理,我也要吉前車主XD
作者:
wkheinz (qk)
2017-10-23 23:08:00五萬不到的車是要告什麼...
作者:
gk1329 2017-10-23 23:11:00不用理他 根本告不成 也沒簽約要告啥小...
作者:
mxr 2017-10-23 23:12:00有夠魯 可憐
作者:
gk1329 2017-10-23 23:12:00建議直接封鎖 不用跟他揮 免的浪費時間
作者:
bravee (勇敢E)
2017-10-23 23:13:00沒合約~~要告啥? XDDDDDD
只要你沒有保證過車況 這要吉大概得請古美門來了XD
作者:
issac ( )
2017-10-23 23:13:00我四年前賣手排1993 exsior 也才賣一萬多一點吧 秒殺
作者:
flac (老獅子)
2017-10-23 23:14:00賣車商最省事
作者:
s75830 (甲甲真噁心)
2017-10-23 23:14:00只是打打嘴砲讓你心身畏懼騙看看能不能拿錢出來而已
作者:
wa88 (DayAndNight)
2017-10-23 23:16:00如意算盤:搬出法院恐嚇lobun 拿個6000也好 haha
這價格拿去舊換新就好了 呵呵 鄉民一堆 怪咖是真的
作者:
gk1329 2017-10-23 23:18:00沒合約對賣方比較有利 因為買方要舉証 沒約只能用對話舉証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7-10-23 23:19:00
沒合約也敢這麼嗆?…
作者: razor99 (張儀) 2017-10-23 23:20:00
賣車商比較省事+1,遇到這種人多賺幾萬都划不來
沒紙本契約真的很麻煩。以後記得簽合約,註明沒有任何保固。
作者:
gk1329 2017-10-23 23:21:00除非買家要求 賣方不用特別簽啦 沒約本來就沒保固除非對話記錄裡有說要保固 這樣約定也有法律效用
作者:
pc031564 (pc031564)
2017-10-23 23:27:00告就告啊,當初買車你同意才付尾款,二手車你當新車保上法院就上啊,你又沒有通緝,你跟法官講,當新車逆?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7-10-23 23:31:00別怕上法院,法院講求證據,你合約都沒有XD
刑事才會被通緝 民事對方還要先負擔裁判費 而且你贏面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7-10-23 23:37:00真的要吉,不是警察先找上門,就是律師找上門要記好,「提告」是一種手段,會不會定罪是另一回事
作者:
usan (usan)
2017-10-23 23:38:00年份那麼老的車,車商也不會收了,當初直接報廢就好省麻煩,不然花錢接手的人,也是會修到不要不要的,不過這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7-10-23 23:38:00很多訟棍的手法都是這樣,先自訴再說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7-10-23 23:44:00當初的賣車文(車況)跟對話紀錄最好也保存下來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7-10-23 23:49:0035歲買一台不到5萬的車還這樣....
作者:
isohera (土城加藤鷹)
2017-10-23 23:51:00他只是嚇你而已,有錢有閒的人都買新車的幾萬都在計較的人會再花幾萬告你,我聽了都他媽的不可思議
作者:
nf7689 (輕飄飄)
2017-10-23 23:58:00買4萬多也要 ,成本都不會算噢
作者:
milker (小鬼)
2017-10-24 00:10:00難得現在都是買二手車告車主賺錢的嗎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7-10-24 00:14:00給他告啊,都說清楚講明白了,是要告三小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7-10-24 00:15:00跟一個中年魯蛇有什麼好計較的,會叫的狗不咬人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7-10-24 00:21:00沒錢修車有錢告人嗎 顆顆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7-10-24 00:33:0035歲只能買1992的二手 K6 靠北,也太可憐了XDDDDDDDDDDDDD前面還站原 PO 這邊,看到那行我一點都不同情原PO了,人家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7-10-24 00:35:00的情況是真的有悲劇到,你就給他告吧,反正也不會成。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7-10-24 00:35:00這種連告都告不成吧
作者:
DieNuke (搖搖頭..)
2017-10-24 00:37:00告不成 這人想太多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7-10-24 00:47:00不用鳥他啦 乾脆保固一生好了 神經病一個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7-10-24 00:57:00樓上你................ XDD
作者: dctmax 2017-10-24 01:20:00
這對方要贏很難 就給他吉
作者:
WTF555666 (hello all)
2017-10-24 01:29:00告不贏啦~事主如果有看這一篇的話,兩個月60天也不知道他怎麼開的,我勸你自己摸一摸鼻子放棄吧,多浪費時間跟金錢而已
你就說會請律師等著他 警告他如果敗訴要他賠償裁判費精神損失等費用
作者:
kaizea 2017-10-24 03:08:00檢座那邊就退件了,別怕
作者:
ainor (><)
2017-10-24 03:30:00買家出來面對啊
作者:
AceCash (阿信)
2017-10-24 06:15:00嚇你的
作者:
hy0106 (???)
2017-10-24 06:25:00他有錢告嗎?請律師要錢的
作者: alanwin 2017-10-24 06:33:00
賞車期都過了!
作者: zas0159 (松哥) 2017-10-24 06:53:00
讓他吉 他吉不成的 而且說不定想唬爛唬爛你 看你會不會害怕拿出錢來解決
作者:
wahaha888 (wahaha888)
2017-10-24 06:57:00冷氣漏水到車內?通常是排水孔堵住了,清一清就好了呀
奇怪?二手車不是都現況交車?沒有這sense不如買新車,多花40萬買個原廠保固好了。為版主寫個滖字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7-10-24 07:24:00這買車的人有事嗎?吉!都給給他他吉!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7-10-24 07:40:00搞不好是訴棍
這台賣車行大概也不收吧 你有之前po文的文章留底嗎?
擺明就是操車操到出問題 又不想花錢修 只好再去敲你 真的很廢
作者:
aowen (...)
2017-10-24 08:30:00不用理他 這種垃圾人太多了
他要負舉證責任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這只有民事 不會扯到刑事 所以不用理他
作者:
eric112 (eric)
2017-10-24 08:50:00雖然是告不成但一台二十幾年又有許多問題的車還賣人家四萬多會不會太貴了?
作者: YJM1106 (YM) 2017-10-24 09:15:00
這個找古美門,他會直接給你錢叫你別告了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7-10-24 09:15:00法院會寄掛號,這種不用怕,真的要開庭對方也是被法官吊起來打
作者:
RDSON (Rds(on))
2017-10-24 09:18:00讓他吉
作者: YJM1106 (YM) 2017-10-24 09:30:00
沒證據還告人…嫌錢跟時間多吧?
先下手為強,去報警告恐嚇,說你身心俱疲,記得先去看醫生喔~開個證明
買二手本來就要修了 我買二手也是自己花了幾萬為了5萬不到跑法院,真的很可笑,難道買完保終生?
作者:
jason0330 (哈哈滅修乾魔哈哈問題,9)
2017-10-24 10:44:00詐欺喔?詐欺沒那麼容易成罪的
作者:
hoaliy (花兒一朵朵)
2017-10-24 11:09:00非定型化契約,誠實就好。法官根本判不了你,浪費時間
作者:
pccheni (十月圍城)
2017-10-24 11:11:00公布ID吧,不然其他人賣他車又會被吉!
作者:
Tosca (hi)
2017-10-24 11:17:00這種都是走簡易訴訟 連律師都不用請 法官會約時間找你們你就全部誠實以告就好 法官自有公評話說之前司改會有律師放話檢察官一成再收賄 法界聽到快笑死法官檢察官其實一半的時間都在處理這種鳥事 這要怎麼收賄??你能夠為了五萬元不到的中古車糾紛而行賄法官 也蠻驚人的XD
作者: aliangh (嘎嘎) 2017-10-24 11:20:00
20年的車 冷氣诶 那動力或制動系統出狀況怎麼辦
看得出你也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常識。推文很多人都說了,不過不是只有民事,刑、民他都可以想得到東西可以告你民事庭應該沒開庭前會先送調解,刑事成案機會很小。不過應該都不用鳥啦,你沒隱瞞的話他開庭被法官幹機會高不過這台車他可以四萬多買也是有點傻,問題又多…
作者:
kilolima (kisawakaB1)
2017-10-24 12:23:00是不是訟棍阿???!!!!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7-10-24 12:32:00
給他告啊 又沒合約 20年老車也要收 呵呵
作者:
esla (無限解、解無限)
2017-10-24 13:11:00認真發問,這案例是要怎麼告刑事?
你想個東西就能告了,什麼鬼都可以提告。推文有人說的的詐欺也行。只是成案機會很小。民事就是盧小小都能告這台車認真說丟車行沒人會撿的,那人四萬多買,科科
作者:
sequoia (正義必得伸張)
2017-10-24 16:04:00過30還只買的起這種車的廢物不用跟他認真
作者:
da1221 (da!@@!)
2017-10-24 16:06:00民事而已,而且你贏面高,不用怕
作者: miyaiijima (MIYA) 2017-10-24 16:39:00
法院是看證據說話的地方 反而是要小心暗箭 多留意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7-10-24 16:59:00去爬案例,有些民事被告連出庭都沒有,法官一樣判原告敗訴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10-24 17:03:00浪費你時間而已
作者:
LLika 2017-10-24 17:44:00就一個奧客,不用管他。如果他再騷擾,告死他
上次聽到一個買兩萬galant告車行的 超屌...
當作請年假上法院的社會觀摩學習之旅,結束後吃個好一點的壓壓驚吧!
作者:
woajw (虛心接受死性不改)
2017-10-25 01:09:00如果你有一開始的告知,你可以反告誣告
作者:
bestwolf (簡單才是王道)
2017-10-25 01:54:00跟他拼了
你這還好拉 我連載個片都被片商 過幾天也要去偵查庭 看檢察官要不要起訴我 有點抖又麻煩唉 不過我不會跟他和解 一次都告一堆人賺和解金 別用BT啊個位
作者:
lavylavy (lavylavy)
2017-10-25 12:00:00已盡告知義務…買了三個月後還吉? 吉不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