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9/1052508/
以上新聞請仔細看,今年二月公路警察局針對原PO類似的問題做出的回應。
擷取文中重點:
「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超速
逼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之前車讓道,本局將嚴格取締此等惡性違規,維護國道行
車秩序。」
以最高速限100的路段為例,
如果車速100,我絕對支持應該讓出內線道。
如果車速110你還要哇哇叫,那道理絕對不站在你這邊。
"內線道是超車道但也須遵守速限規定,不是你要開快你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