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前輩大家午安
小弟目前有一困擾,還請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多多指教
在下年初時購入一台新車仍在貸款中(約剩新車價一半的餘額)
但今年事業始終不順,投資的生意幾乎全軍覆沒,手邊存款加能調用的資金都給賠進去了
現已放棄創業夢,去當授薪上班族,且公司有配一台車供小弟使用,現打算售出個人名下
的新古車套點現金,也能減少大筆開銷
但因小弟的車太新,中古車商大部分婉轉拒收,或是開了讓小弟頗傻眼的價格,故決定自
售
但由於尚有貸款餘額未清,短時間也籌不出那麼大筆資金先自行清償,只能指望與未來的
買方協議先清償後過戶
小弟以問過放款公司,從清償款匯入算起到把清證+相關文件寄到我手上,再快再趕也得3
天,無法再快,也就是說,買方恐面對付了錢,最少要等3天才能拿到車的局面
小弟自知理虧,故之後勢必會反應在車價上,應該不愁沒人要接手,但小弟除砍車價外,
仍想不出一個合情合理的交易方式,可以安買方的心,又不傷及自己權益的方法
爬了大量文章,問了所有可以問的,居然沒有一個公證代辦的第三方機構可以代勞,全憑
「信任」二字,但試問買方憑什麼信任你?
故小弟總結出幾種方式,還請懂較有經驗的前輩指點,看當中是否有什麼盲點、bug、或
是會讓自己陷入麻煩之中,如以下:
方式一:簽訂買賣細節合約>請買方匯款至小弟貸款帳戶>小弟交付等值本票+證件>指定車
籍資料由賣方收取>待收到清證後相約過戶,再付尾款
此方法缺點:如賣方有心要跑,簽再多合約簽再多本票,只要之後名下無財無產,買方仍
舊沒輒,難安買方的心
方式二:簽約買賣細節合約>買方匯款清償>車子+行照先開走>待收到清證相約過戶>尾款
缺點:如買方這幾天車子出事或肇事違規,小弟會麻煩吃不完,且也有可能換買方未付尾
款失蹤。又或後續有爭議,因有這麼個灰色時期,責任難真正歸屬
方式三:簽訂合約>買方匯款清償>開立本票>車開至第三方保管封存起來>收到清證>取車
過戶>尾款
此方法難就難在沒有這種封存保管的單位,且賣方強行要取車,解除保管,買方恐也是無
可奈何
小弟實在是想破頭,想不出個不必靠虛無縹緲的「信任制」而兩全其美公開公正的辦法
煩請有相關經驗、或是有更好想法的前輩指點迷津,讓小弟可以順利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