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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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5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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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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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劉男去年駕駛白色賓士,在北市一處酒測攔檢點前,突踩煞車
: 並違停路邊,自囚車內,任憑警方如何呼叫都不理,員警遂開出拒絕酒測罰單,但劉男事
: 後主張當時疲累秒睡,沒聽到外界聲音,提告抗罰成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6)日指
: 出,影片顯示劉男並無疑似酒駕的「相當合理之客觀事由」,員警臆測任何不受測者均有
: 酒駕嫌疑,欠缺客觀合理基礎,人民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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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高行發表語重心長聲明,指酒測固然在追求重要公益,但另一面亦同時侵犯到人民的自
: 由,因此,兩者界限或平衡點何在?在法治國家,是個極需慎重思考的問題。
講這句沒用啦 台灣人要的是酒駕唯一死刑
: 北高行表示,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保障人民行動自由與隱私權利,要求警察「不得不
: 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因此警察臨檢對象,必須為「
: 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釋字自己看 翻成白話文就是警察不能隨便想臨檢就臨檢
: 調閱當時影片,劉男當下未發生危害,且無蛇行、車速異常、不穩等「相當合理之客觀事
: 由」,無異常駕駛可懷疑他酒駕,員警要求他酒測並非合法,劉男拒測也沒違反義務,自
: 然不能處罰。
翻成白話文意思就是劉男的行為不能足夠證明他有酒駕的情形 警察自然不能以懷疑他有酒
駕來強迫他進行酒測 也造成之後開出拒絕酒測的罰單是不合法的
不能因為逃避臨檢就直接臆測有酒駕的嫌疑
:
: 北高行認為,一審證據調查與事實認定,未違背證據法則或經驗法則,亦符合司法院解釋
: 及法律規範,無判決不適用、法規適用不當、判決理由不備及矛盾等違背法令之情形,因
: 此維持原判。
:
: 取締劉男的大安分局指出,劉男當日先超速,到臨檢點前突然急踩煞車,驟然減速又變換
: 車道,最後把車輛違停紅線阻路口,接著在車內講手機,還跑到後座假寐,不理員警拍窗
: 盤查。
:
: 警方根據現場狀況和車行軌跡,認定劉有酒駕嫌疑,以紙本告知單貼在車窗上,告知拒測
: 罰責,但他相應不理,不得不開出拒測罰單。
:
: 大安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日後仍會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取締酒駕,執法決心不受影
: 響。
所以法官依據釋憲的意旨 這樣判是正常的
你只能說這個人很機車
剛好讓他鑽到法律漏洞
但我必須跟你說 法律是無罪推定的 所有要侵害人民權利的限制都必須經過比例原則的考驗
為了保障權利不被侵犯必須做出妥協
你說以後大家碰到臨檢都乾脆停路邊?
那不是正好嗎?
如果其中有個人真的是酒駕 他停路邊不就正阻止他繼續開車而造成危險了?
: 心得/說明:
:
: 法院的判決等於昭告天下:以後只要遇到酒測或任何攔檢,就馬上把車切到路邊停車,
: 把自己鎖在車內裝睡就沒事了,警察完全無可奈何。只能說恐龍真的沒有極限!
法盲日常:
1.台灣太自由惹 人家歐美國家@&#%$
2.法官都恐龍
3.不看內文的閱讀障礙
4.應該我來判決 反正法官都是群不會照我意思判決的廢物
5.懂法律的都是法匠
記得上次有人在自家大樓地下停車場被警方測酒駕,罰單也是被撤銷。理由好像是警方不能在私人土地開交通罰單?還是不能因為為了抓酒駕,而侵入私人場所違反反比例原則?
作者:
sai1268 (....)
2017-11-19 02:34:00停路邊,警察走了不就繼續開XD
作者:
JBourne (回到備戰狀態)
2017-11-19 03:02:00今天如果被酒駕撞到的是 法官的家屬 一定都判很重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7-11-19 03:09:001F 私人土地上不算道路,所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適用
作者:
techih (Super)
2017-11-19 03:26:00突然在路邊睡著合理懷疑是心臟病發 還不快打破車窗救人
作者:
Tieylea (A.T.C.G)
2017-11-19 06:28:00其實這也不過是個判決而已 當作個案看看就好 司法院有膽收進判例再說
不好意思法盲我來講一下話,這個判決還真的是法匠無誤,酒駕罪原本就是抽象危險犯,所以要求發生具體危險才能實施酒測根本就是住在象牙塔裡的人才會有的想法,再者,如果有看這個案子蒐證的影片的話( 部分新聞有) 這個人在停車前的行車速度根本不像那種很累想睡覺的人,如果是的話車子應該用滑的,慢慢煞車靠邊停車,甚至直接去找間旅館還是安全的地方休息,哪有突然停在轉角附近,這樣判斷的話,酒測的理由哪裡不存在了!法匠的心態就是孤芳自賞,建議多到社會上走
作者:
berryc (so)
2017-11-19 06:44:00忽然停路邊秒睡難道是合理的?? 別說懷疑酒駕了啦..這種懷疑是通緝犯或毒犯,要求出示證件都是很合理的事如果人家是停在停車格睡覺還合理..在道路上違規, 難道警察上前盤查都是不合理??"不能因為逃避臨檢就直接臆測有酒駕的嫌疑" 同意但人家是違規(違停) 難道可以拒絕接受盤查?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11-19 06:54:00看到臨檢馬上停路邊不可疑喔?
作者:
Tieylea (A.T.C.G)
2017-11-19 07:00:00所以才說 等這個判決真的被收進判例再來討論 但我相信最高行政法院不敢XD
作者:
pkch15 (搜捕手)
2017-11-19 07:11:00會不會其實駕駛背後有掛?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7-11-19 08:01:00台灣沒有法治教育,人民又選擇法律遵守,對於人權的侵犯理所當然,你對法盲的要求太高了XD給B大,要懷疑可以,但不能直接開酒駕罰單啊~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8:31:00最好看到前面有臨檢就瞬間滑到路邊裝睡的車不用懷疑有問題警察也不是開酒駕罰單,是開拒測罰單而已自鎖在車內不鳥警察不是拒測是什麼?我必須說如果警察不開單,那警察才是真正失職、縱放連鞭邢政府都說違反人權了,還死刑咧,原PO反串失敗刑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7-11-19 08:44:00哪裡開酒駕罰單 明明是開拒絕酒駕臨檢法匠不要在凹了 很難看
作者:
ETJohn (請問這裡是地球嗎)
2017-11-19 08:56:00原來停路邊秒睡裝沒聽到警察拍打喊叫不可疑,真的是讓懂法
作者: nickwiwi (東海加油) 2017-11-19 09:07:00
噢
作者: holygoner 2017-11-19 09:09:00
信這個判決的,可以親自試試。 (哈欠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9:09:00我很認真看你的文,但你不懂我的意思讓我很難過你知道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7-11-19 09:13:00很可疑啊 所以你要警察破窗嗎? 改天警察拍你車窗你閃神第一聲沒聽到 直接尻爆你車窗或是拿槍恫嚇下車囉
作者:
khanq (khanq)
2017-11-19 09:17:00這種就是玩文字遊戲鑽漏洞。真的很棒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9:19:00兩公約呵呵 你去跟北韓和中國講兩公約玩法律的真的嘴臉就那樣 不是死自己家人就無所謂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11-19 09:36:00死法官的家人(X)大官(O)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9:41:00原PO上紅字描述其實不是客觀事實,警察都秀出影片打臉了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09:45:00該車明顯搖晃,不僅突然加速又減速,最後還索性急煞、切換車道,直接違停在路邊紅線上。如果這樣都沒問題,怎樣算有問題?
作者:
berryc (so)
2017-11-19 10:01:00所以應該開妨礙公務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7-11-19 10:03:00我比較無知跟鄉愿,真心希望有大官或大官家人被酒駕撞死要撞爛,屍骨無存的那種,最好是司法體系的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11-19 10:04:00我看是警察為了省事直接開一張拒絕酒測了事
每次看到懂法律的跳出來,就覺得難怪台灣法官會這種情況
作者:
sai1268 (....)
2017-11-19 10:05:00h大,他不會理你啦。看推文就知道會自動過濾被打臉的地方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7-11-19 10:10:00影片哪裡看得到加速又減速明顯搖晃,浪費我的時間看影片
作者: ranke (歷史的沉思者) 2017-11-19 10:21:00
難怪,看到一堆人為了吃東西亂停車(並排並佔到馬路),警察只發出響鈴,車子暫時離開,然後馬上回來,一樣造成馬路危險
那影片看得出來酒駕?那新北市平常路上不就一堆酒駕……
作者:
berryc (so)
2017-11-19 10:40:00難怪很多車禍肇逃的都說不知道撞到人
原PO辛苦了~你知道台灣的法治教育幾乎等於0了吧?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19 14:00:00「明顯搖晃..」那一段是警方的證詞(或許還有其他影片佐證)不過你也可以說警方可能是誇大其辭甚至刻意栽贓
作者: toby9811 (不魯托) 2017-11-19 17:42:00
如果這樣做沒事的話 那以後大家都學他 酒測臨檢還搞屁?
作者:
yjchiou (jack)
2017-11-19 17:43:00等到處都有人用這招躲酒測時 法律人再來幫我們上一課政府的權力要節制 不過不是對這種可能危害國民的人手軟
作者: toby9811 (不魯托) 2017-11-19 17:47:00
再來你說他停在路邊不能繼續酒駕剛好...你怎那麼聰明阿那下次他又酒駕了但是沒遇到臨檢怎麼辦?他還會乖乖停在路邊嗎?
直接說臨檢就好不要酒測 今天就是被硬凹警察揣測鑽這種漏洞就是法律人垃圾 一群智障 讓警察難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