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bel (幼稚教育之父)》之銘言:
: https://goo.gl/cLVRxg
: 小弟今天開在國道上,旁邊有一個上來的匝道
: 結果有一台車一上匝道連切三車道不看 險些吃三寶飯
其實只有切2車道
: 雖然最後是閃過了...慶幸左邊沒車 不過還是有幾個問題想釐清
: 1.如果真的撞倒了 我後他前 這樣我本身會有肇責或應注意未注意嗎?(很難注意..)
當然會有責任
不會很難注意 是你沒在注意
高速公路上本來就是要防禦駕駛
在閘道口附近更是要注意
有疑慮 就是要減速
到閘道口 車流瞬間變多
你沒減速注意各車動向 責任上一定會有
重點在...
1. 對方連續切2車道
2. 對方有打左轉方向燈
3. 撞擊點是在對方的左側或是後側?
3. 你的車速減速程度(有無注意)
看法官跟交通隊怎麼判啦~
8:2 7:3 6:4
看法官喜歡什麼數字
: 2.如果因為向左閃導致左側車撞倒我,這樣責任算我還是亂切的那位車主?
同上
就是責任比的問題...
甚至被你撞的也會有責任
8:1:1 7:2:1 6:3:1
這個責任的比例變數很大啦...
: 3.題外話,配有自動煞停功能的車能夠在這樣的情境下做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