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違規車牌檢舉疑問

作者: zesipr (不想聊天)   2017-11-28 23:41:40
如先前文章提到的車牌刷白模糊的車輛,
或是加裝反光牌框或爆閃菊花燈的中二車主...
目前看來能夠做的就是在公路總局檢舉,讓他收一張驗車單。
我想問的是...這個有罰則嗎?
刷白的車牌也許還容易被看出來而開罰單 (會開嗎?)
但是反光車牌或菊花燈只要在驗車前拆掉就好了啊,
好像也不怎麼有機會會被罰,驗完車裝回繼續中二.....
花時間檢舉卻又好像無法達到改善用路人習慣的目的...
有點淡淡的憂傷...
作者: motorbird (taco~)   2017-11-28 23:51:00
當你造成他的麻煩後遏止再犯的機率會提高啊檢舉都是有意義的 共勉之
作者: realestate (不動產)   2017-11-28 23:52:00
沒辦法,改裝車體目前只能檢舉後交由公路總局驗車,無法直接根據檢舉資料開罰,所以對這些亂改車的車主而言就是浪費一次驗車的時間和兩次改裝的時間和金錢而已(改回原廠驗完車後再改回原貌)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11-28 23:53:00
後照鏡毀損那條你查查,會提到哪些項目,另外承辦會開,有的會說要由監理單位檢驗才能,他們無法判斷,公總沒去驗車的話最後也會開罰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7-11-29 00:06:00
http://0rz.tw/SjBla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不能辨認其牌號。罰2400~4800。第16條: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罰900~1800
作者: realestate (不動產)   2017-11-29 00:17:00
不過這兩條通常都是警察逕舉的時候才會用到吧? 實務上一般民眾檢舉都只會回覆交由公路總局認定之類的話,就跟超速一樣,民眾檢舉沒用,要警方用測速槍當場抓到才有用
作者: zesipr (不想聊天)   2017-11-29 00:19:00
我檢舉過兩次車牌刷白 一次回覆轉交公路總局 然後沒下文另一次則是回覆無違規事項 不予舉發[email protected]@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7-11-29 07:42:00
網路檢舉違規要車牌 你有輸入 警方就回你能辨識不舉發 不輸入無法檢舉 總之就是不能檢舉車牌不明
作者: YCL13 (靜默)   2017-11-29 08:54:00
話說前陣子有板友分享可檢舉國道逃磅大貨車,我最近真有遇到幾次,結果車牌全都看不出來呀!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11-29 10:20:00
回re,沒後照鏡的我送幾次都有開罰
作者: yayaorz (壓壓毆啊繼)   2017-11-29 10:58:00
警政信箱跟公路總局兩邊都檢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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