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nHam (槍.火腿)》之銘言:
: 最高速限90 超過100才會取締 (雪隧廣播)
: 最低速限70 應該也要低於60才能取締
: 這是避免儀器不同產生的誤差 誤差值為10 (法規賦予)
: 向法院異議有機會撤銷
鍵盤警察來回你了
交通相關法規目前主要實務用到有三個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這是總則和條列式規範交通安全的規則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安全規則的罰則,也是開紅單的依據
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依據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訂定的,
主要敘明了違規的罰鍰基準、輕微違規勸導、民眾申訴陳述意見的相關規定
好,回到你說的最高速限90 超過100才會取締
這個規定在處理細則的第12條第1項第11款: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
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
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
11.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
也就是你PO文底下CK網友說的微罪不舉概念,而不是所謂的誤差
因為測速器和酒測器一樣,都是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所以是「法律」層面
上認定無誤差的器材
畢竟如果講科學上的誤差,那各種法規有牽涉儀器標準的數字都不用訂了
依罪刑法定主義一定要剛好超過那個數字才能罰,那民眾每個都拿誤差來爭就好
處罰條例有關超速的罰則是寫: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
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所以其實你超速1KM一樣可以開你單啦,只是為了避免民眾用處理細則第12條申訴
而且順應民意,實務上就是超過10KM才開單
但如果有其他事實證明已經危害交通安全的狀況(例如警察測速時剛好拍到你超速1KM
但肇事),仍然可以告發,這點跟酒駕類似
而低於最低時速則沒有規範在12條微罪不舉的條文裡
所以員警沒有裁量權
必須低於1KM就開單
附帶一提,酒測值規定是0.15開單告發,但實務上0.17仍是勸導後放行,0.18才摯單告發
也是依據這個12條第1項第12款,有0.02毫克的阿搜逼而來的
作者:
ufk (無名)
2017-11-30 06:36:00推
作者:
ewolf (躍動する殘忍な嘲笑)
2017-11-30 06:37:00啪一聲巨響XD
作者:
kaho894 (青森県産りんご)
2017-11-30 06:38:00推
作者:
cleooo (cleooo)
2017-11-30 07:32:00酒測器是有誤差的,法院認定民眾是可以拿這誤差來爭執的。
作者:
henrk (台北大肥貓)
2017-11-30 07:40:00好奇的是,如果騎機車超速不到10KM可罰嗎??
作者:
cleooo (cleooo)
2017-11-30 07:41:00誤差就是該條規定的0.02微克/每公升。
作者: sanpeter (風止人不定) 2017-11-30 07:48:00
推
作者:
agow (猴子)
2017-11-30 07:50:00推
酒測器只要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證書幾乎是不可能的會被法院認為有誤差,除非很明顯的錯誤。另外有酒駕犯對於吹氣結果不認同,當場自費到醫院抽血然後沒超
作者:
DRnebula (銀河食屍鬼)
2017-11-30 08:02:00推
作者: EggplantZUN (茄子潤) 2017-11-30 08:03:00
汽車定義包含機車,交通安全規則裡有寫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7-11-30 08:09:00原來是得勸導 長知識了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7-11-30 08:17:00推 超過10公里內不會被罰 可是如果肇事就會罰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7-11-30 08:18:00微克是啥?ug?毫克是mg,某樓創新單位嗎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7-11-30 08:23:00推~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7-11-30 08:24:00不要這樣 那傢伙的臉腫到比麵龜還要腫了啦
作者:
atrix (班班)
2017-11-30 09:13:00被打飛了啊~(遠望)
作者: aliangh (嘎嘎) 2017-11-30 09:33:00
推
作者:
dastinc ( )
2017-11-30 09:53:00你打臉不要那麼專業好嗎 哭哭
作者:
Tieylea (A.T.C.G)
2017-11-30 10:05:00最後一段其實要看各地方分局(天龍市) 有些吹出來0.15就直接砍下去連講都沒的講 原告上交通法庭一樣被打搶。警方的說法也很妙 大意是說 如果吹出來只能勸導 然後當事人下個路口被撞死或撞死人 然後在當事人身上發現酒測勸導單 那就是一場可以上媒體頭條的公關危機....
作者: Polant (Polant) 2017-11-30 10:14:00
長知識推
作者:
griff (む寶)
2017-11-30 10:15:00推!
作者: zzh1014 (童言無忌) 2017-11-30 11:06:00
專業
作者:
s25g5d4 (function(){})()
2017-11-30 11:31:00平面道路也有 +10 寬限嗎
作者: furio (void) 2017-11-30 14:25:00
推有憑有據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7-12-01 08:35:00
樓上motel隔音不好 XD
作者: beefsoup (牛肉湯) 2017-12-03 02:52:00
好文推